一是组织开展重点行业企业污染隐患排查整治,加强污染场地管控,对现有5家重点企业有可能污染土壤的工业企业按要求开展土壤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督促制定隐患排查方案和规范整治方案;二是加强关停搬迁后的场地、园区、饮用水源、废弃矿井地块的管控,督促开展环境调查评估;三是强化危险废物规范管理处置,加强收集贮存、转移处置、综合利用及运输监管工作,督促企业实施台账管理,落实涉重废物管理制度,制定重金属污染环境应急预案;四是全面提升清洁生产水平,对3家重点管控区域内重点行业企业推广应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装备,实施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工作;五是积极开展矿山排查整治,采取综合性措施进行环境污染区域治理,重点解决搬迁、停产的和关闭的矿山土壤污染等历史遗留问题,制定综合整治实施方案;六是加强企业自行监测和监督性监测,督促每年要开展自行或委托有资质的环境检测机构,对其用地进行土壤和地下水环境监测,监测结果向社会公开。
通过开展重点区域、重点行业污染集中整治,提升了企业法律意识、责任意识,消除安全隐患,全县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有序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