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元市纪委通报曝光3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
来源:市生态环境局 浏览量:7934 发布时间:2020-01-23 分享:

一、旺苍县人民政府原党组成员、副县长谭江违规送与他人礼金问题

       2013年至2015年,谭江任旺苍县东河镇党委书记、人大主席期间,先后8次违规送与旺苍县委原书记张某某礼金11万元,张某某予以收受。违规送与旺苍县原县长、县委原书记刘某某礼金9万元,刘某某予以收受。此前,2011年至2012年,谭江先后4次违规送与张某某、刘某某礼金共计7万元。谭江还存在其他违法行为。2020年1月,谭江受到撤销党内职务、政务撤职处分,降为二级主任科员。

二、朝天区鱼洞乡原党委书记黄登勇,党委副书记、乡长宋波违规发放津补贴等问题

       2016年至2018年,黄登勇先后5次收受管理和服务对象礼金4.1万元和国窖1573白酒1瓶。2017年至2018年,黄登勇与宋波违规向干部职工发放津补贴2.5万元,其中,宋波本人违规领取5000元。黄登勇和宋波还存在其他违纪问题。2019年12月,黄登勇受到撤销党内职务、政务撤职处分,降为四级主任科员,宋波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并追缴两人违纪所得。

三、剑阁县剑门关驾校原总经理奂光建违规组织公款旅游问题

       2018年3月,奂光建组织单位中层以上干部共7人,到湖南省张家界旅游,花费共计1.1万元,在单位报销。奂光建还存在其他违法问题。2019年4月,奂光建被解除劳动合同。2019年12月,奂光建受到开除党籍处分,退赔旅游费用。

       习近平总书记在十九届中央纪委四次全会上强调,“要深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从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抓起改起,加大通报曝光力度,充分发挥群众监督和舆论监督作用”。各级党委(党组)要切实履行“节日反腐”主体责任,把纠治“四风”纳入春节期间重要工作安排,严格加强对党员干部的教育、管理和监督。广大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要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严于律己,共同营造廉洁氛围。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保持正风肃纪高压态势,进一步畅通群众举报渠道,加大监督检查、明察暗访力度,组织开展违规公款吃喝、违规收送礼品礼金、违规使用公车、违规发放津补贴或福利、“景观亮化工程”过度化“政绩工程”“面子工程”等专项检查。要综合运用税务票检平台、公务用车系统等信息化手段,严盯各类隐形变异问题。对顶风违纪的,发现一起、查处一起、曝光一起,坚决释放越往后执纪越严的强烈信号,确保节日期间风清气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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