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元市“五个第一时间”和“五条专门措施” 强化疫情防控期间医疗废物环境监管
来源:市生态环境局 浏览量:2656 发布时间:2020-02-11 分享:

1月20日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发生以来,广元市采取“五个第一时间“五条专门”措施,强化医疗废物环境监管,所有医疗废物均得到及时、安全、高效、规范处置。截至2月10日,全市共收集处置医疗废物106.49吨,其中:疫情医疗废物1376.05千克。

一、“五个第一时间”统筹强化医疗废物环境监管

第一时间转发疫情医疗废物管理通知。我局于1月22日向各县区转发生态环境部《关于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医疗废物环境管理工作的通知》,对疫情医疗废物的环境监管提出相关要求,为全市生态环境系统对疫情医疗废物的环境监管提供基本和重要遵循。

第一时间做好部门协调。我局于1月23日函告我市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单位利州区环卫局,要求做好医疗废物处置设施的运维管理、疫情医疗废物的收集运输处置、工作人员的防护和应急处置准备等工作。并召集市卫生健康、城管执法、定点收治医院和环卫等部门共同研究制定疫情期间医疗废物、医疗废水、废弃口罩等环境监管措施,形成部门监管合力。

第一时间建立工作机制。我局于1月25日制定印发《关于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成立市生态环境局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应急值守、舆情管控、监测准备、检查调度、处置保障等五项重要职责和责任部门,全面落实疫情防控工作任务。同时,随着全市疫情防控形势的变化,及时对局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领导小组)进行调整充实,将前期由分管副局长任组长的工作领导小组调整为由党组书记、局长任指挥长,党组成员,相关科室、直属事业单位和各县区生态环境局负责人为成员的指挥部,下设综合协调、医废监管督导、环境监测、舆情防控和后勤保障5个工作组,分别由分管党组成员任工作组组长,强有力推进全市生态环境系统应对肺炎疫情防控。

第一时间强化疫情医废和废弃口罩环境监管。根据《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医疗废物应急处置污染防治技术指南(试行)》,结合生态环境部门职责,制定印发《关于进一步强化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医疗废物和废弃口罩环境监管的通知》,进一步强化疫情医疗废物和废弃口罩的环境监管。

第一时间制定应急预案。为确保我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医疗废物得到及时、高效、规范、安全处置,防止因医疗废物导致新型冠状病毒传播和环境污染事故,我局结合实际,制定《广元市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医疗废物应急处置预案》,经市政府领导同意后下发各县区,同时上报省生态环境厅

二、“五条专门措施”实现新冠肺炎医疗废物即产即销

专袋收集。全市疫情收治定点医院市第三人民医院对肺炎疫情废物实行单独收集,除按照《医疗废物专用包装物、容器标准和警示标识规定》包装外,均实行双层包装,并在表面粘贴红色警示标识,密封后禁止打开,不与常规医疗废物混装。

专人交接。由疫情收治医院、医废运输单位、医废处置单位各确定一名专业人员,疫情医疗废物在收集、转运和处置程序中,各责任人员之间实现一一对应。

专车运输。为了不与常规医疗废物混运,市医废处置中心指定3台运输车为疫情医疗废物运输专车,确保疫情医疗废物及时运送。

专账登记。市医废处置中心新购置1台电子台秤,专门用于疫情医疗废物计量。疫情医疗废物产生单位对产生的疫情医疗废物由专人收集后,实行专账登记,每一批次转移均严格执行转移联单制度。

专炉处置。市医废处置中心2019年6月完成技改扩能建设,医废处置能力为10吨∕天,目前全市常规医废处置总量仅为4吨左右。28日以来,该中心对每次收集的疫情医疗废物均进行单独处置,做到了随到随处、日收日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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