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坝区五措施切实加强环境保护工作
来源:本网或转载 浏览量:1013 发布时间:2012-08-21 分享:

一是进一步抓好规划战略环评工作。所有新、改、扩建项目一律实行环保前置审批制度;将总量减排工作纳入各乡镇(街道)、区级有关部门和重点企业年度综合目标考核,实行“一岗双责”,对考核结果不合格的,由区政府实施问责和“一票否决”;实施部门联动执法和行政执法责任追究机制,推行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度,实现重点行业、重点污染源长效管理。

二是完善切实可行的环境应急预案。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物资和装备,组织开展演练,提高环境应急监测处置能力;统筹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和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定量考核;建立区环保、水务、公安、卫生等部门和乡镇(街道)参与的协同监管机制,加强饮用水水源现场环境管理,强化水源污染事故的预防和应急处理,定期开展水质监测和分析;建立完善医疗废物收集、储存、转运、处置全过程监管体系,加强医疗废物监管;严格规模化畜禽养殖环境管理,提高畜禽废弃物资源化利用率,大力发展生态农业和有机农业,推进无公害、绿色、有机农产品基地建设。

三是全面开展生态乡镇、生态村、生态小区、绿色学校和生态家园创建活动,确保2015年前建成省级生态区;区、乡镇财政要把环境保护经费列入财政年度预算并逐年增加投入,保证其增长幅度高于同期经济增长速度;加大对节能环保企业和项目的信贷支持,提高高耗能、高排放行业贷款准入门槛;完善征收管理使用制度,依法足额全面征收排污费、超标排污费。

  四是加强环境保护能力建设。2012年底,按照全国环境监测站(监察大队)建设三级标准,根据实际需要配备相应的人员编制,落实监测执法业务用房,使区环境监测站逐步形成常规监测能力。完善基层环境管理体制,建立“乡镇环保站(办、所)”,分管领导兼任负责人,设立环保员岗位,村(社)落实兼职人员负责辖区环境保护工作。分片区设立环境监察中队,作为区环保局的派出机构,负责辖区环境保护管理和委托执法工作。加大环境保护财政性资金投入,确保环境保护行政管理、监测、监察等经费支出。建立区级环保专项资金,每年按照10%的比例递增。公开招录专业技术人员,加强技能培训,持证上岗。

    五是加强目标考核。从2012年起,区委、区政府将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生态区、乡镇(村)建设等主要指标纳入年度目标考核,考核结果作为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的重要内容。对未完成环保目标任务、发生重特大突发环境事件负有责任的单位负责人进行约谈。各乡镇(街道)和区级部门主要领导是环境保护第一责任人,要依法做好辖区内的环境保护工作,确保环保目标顺利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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