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元市旺苍生态环境局关于2021年5月26日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的公告

发布机构:广元市旺苍生态环境局 发布时间: 2021-05-26 字体: [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1年5月26日我局对3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1年5月26日-2021年6月3日(7个工作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电话:0839-6203847

地址:广元市旺苍生态环境局301室

序号 

单位名称

项目名称

审批文号 

审批时间 

1 

广元市燃料矿产品有限责任公司

年产10 万吨一般固废综合利用

旺环函〔2021〕21号

2021-5-25

2

旺苍县盛旺建材有限责任公司

年加工30万吨道碴石项目

旺环函〔2021〕23号

2021-5-25

3

旺苍川煤水泥有限责任公司

石灰石长皮带输送改造项目

旺环函〔2021〕19号

2021-5-8

 

版权所有:广元市生态环境局 备案号:蜀ICP备19028361号-5
联系电话:0839-3310888 地址:四川省广元市利州区苴国路795号广元国际酒店斜对面
技术支持:中国电信广元分公司 网站维护:广元市电子政务外网运营中心
政府网站标识码:5108000016 川公网安备5108000200024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