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元市剑阁生态环境局拟对剑阁县嘉陵江张王镇四房坝河段河道砂石加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发布机构:市生态环境局 发布时间: 2021-07-07 字体: [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剑阁县嘉陵江张王镇四房坝河段河道砂石加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1年77-2021年7月13日(五个工作日)。

电话:0839-6602505

地址:剑阁县下寺镇龙江大道29号县政务服务中心二楼剑阁生态环境局窗口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拟批准的建设项目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环评文件

受理时间

1

剑阁县嘉陵江张王镇四房坝河段河道砂石加工项目

剑阁县张王镇青龙社区、江口镇新禾村、张王镇金光村

剑阁县鸿硕建材有限公司

四川清元环保科技开发有限公司

附件

2021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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