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1年8月10日拟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发布机构:市生态环境局 发布时间: 2021-08-10 字体: [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1年8月10日-2021年8月16日(共5个工作日)。

话:0839-5572073

址:广元市万缘新区政务中心B区二楼18号窗口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拟批准的建设项目:

序号

项目

名称

建设

地点

建设

单位

环境影响

评价机构

项目

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年产1.1万吨耐磨配件及加工项目(一期)

广元市青川县竹园镇庄子产业园

广元红森机械制造有限公司

四川华评生态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项目建成后,可年生产耐磨配件1.1万吨,其中一期生产0.6万吨,二期生产0.5万吨。本次工程为一期,其规模为0.6万吨,不涉及二期内容。

施工期:

废水施工人员生活污水依托项目附近农户厕所及化粪池处理后用作农肥废气项目施工期设备安装地面清扫均位于室内,采取及时清除建渣、垃圾等措施减少废气产生噪声优化施工工艺,严禁用铁锤敲打管道及金属工件避免金属物件高空坠落等。固废对金属等下角料分类回收对不能回收的建筑垃圾,定时清运到市政部门指定的建筑垃圾填埋场处置

运营期:

废气: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废气包括烟尘VOCs食堂油烟熔化烟尘落砂粉尘砂处理(抽砂)粉尘经收集后共同通过一套布袋除尘器处理后于15m高排气1#)排放浇注废气经尾气分离器后进入尾气燃烧净化器燃烧后再经活性炭吸附处理后经于15m高排气筒2#排放食堂油烟通过油烟净化器处理后排放。废水:中频炉冷却水淬火池用水需定期补充冷却水循环使用,不外排生活污水食堂用水预处理池处理后排放至园区管网,并进入庄子上污水处理厂处理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后排入青竹江。噪声:选用低噪声设备布设在车间内,加强管理,定期维护设备固废:一般固废炉渣:收集后暂存于一般固废暂存间定期外售。不合格品铁屑抛丸渣:收集后回用。废泡沫:收集后厂家回收废包装材料:外卖给废品回收站。除尘装置干灰:收集后外售。生活垃圾:收集后存放于指定位置交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危险废物:含油抹布手套润滑油桶废机油机油桶废润滑油:收集后暂存于危废暂存间交由资质的单位进进行处理活性炭: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内,定期交由厂家回收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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