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贯彻落实省委十一届三次全会和市委七届七次全会重要部署的通知
来源:广元市环保局 浏览量:5117 发布时间:2018-09-11 分享:

 

 

 

 

广环2018131

 

广元市环境保护局

关于贯彻落实省委十一届三次全会和市委

七届七次全会重要部署的通知

 

局机关各科室,直属事业单位:

按照市委办、市政府办《关于印发〈贯彻落实省委十一届三次全会和市委七届七次全会重要部署责任分工方案〉的通知》(广委办函〔2018〕113号)要求,现就贯彻落实有关事项通知如下,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落实。

一、关于我局牵头落实的污染防治有关事项

(一)打好污染防治“八大战役”,全面落实河(湖)长制,认真实施“一河一策、一库一策”管理保护方案,加快嘉陵江、白龙江等重点流域综合治理,实施《白龙湖亭子湖保护条例》,开展清河、护岸、净水、保水行动。实施产业园区和污染物排放企业环境保护第三方治理。

责任领导:乔  

责任部门:综合环境管理科,水环境管理科

配合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水务局、市白龙湖管理局

(二)加快第二污水处理厂(二期)等污水垃圾处理设施建设,规划建设南部地区垃圾发电厂。清理整顿入河排污口,推进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问题整改,全面治理城镇黑臭水体,确保实现超标废水零排放。

责任领导:乔  

责任部门:水环境管理科、土壤环境管理科

配合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规划建设和住房局、市城管执法局

(三)开展蓝天保卫三年行动,实施环境空气质量持续改善污染防治项目,综合整治城市扬尘、餐饮油烟、机动车尾气污染等重点领域污染,推进工业企业达标排放,加快淘汰燃煤小锅炉,城市环境空气质量优良天数率稳定在95%以上,建成“无霾城市”。

责任领导:宋仕新

责任部门:大气环境管理科

(四)推进土壤污染防治,全面清除嘉陵江沿岸固体废物,开展粮(油)主产区、农产品产地土壤重金属污染综合治理。鼓励企业实施固废综合利用和集中分类处置。

责任领导:时建平

责任部门:土壤环境管理科

配合单位:市农业局

(五)建立环境污染“黑名单”制度。

责任领导:时建平

责任部门:政策法规科

(六)严格执行长江经济带战略环评“三线一单”制度、重点生态功能区产业准入负面清单制度。严格实施环境保护与产业发展协同机制,实行产业准入负面清单管理。

责任领导:时建平

责任部门:行政审批科

二、关于我局配合落实的有关事项

(一)精准脱贫。坚持把提高脱贫质量放在首位,聚焦“两个确保”目标、“两个稳定”标准、“两个满意”效果。积极创建践行习近平东西部扶贫协作思想示范市,坚持扶贫同扶志、扶智相结合,着力激发贫困人口内生动力,全面实施打好精准脱贫攻坚战三年行动计划,扎实做好非贫困村“插花式”贫困人口脱贫工作,确保今后两年9.74万贫困人口脱贫、329个贫困村退出、6个贫困县摘帽。

责任领导:李雪梅

责任部门:各驻村帮扶工作队

(二)防范化解重大风险。完善安全生产责任制,不断提升防灾减灾救灾能力。坚决守住社会稳定、安全生产、食品药品安全“三条底线”。

责任领导:宋仕新

责任部门:市环境监察执法支队

(三)乡村振兴。打造幸福美丽新村升级版。积极创建全省山区乡村振兴发展示范市,扎实开展“乡村规划攻坚年”行动,全面启动全市乡村振兴战略规划编制和7个市级乡村振兴先行先试试验区建设。实施乡村振兴“十大行动”,开展农村土坯房改造整治、千村万户乡村特色风貌塑造、传统院落保护“三大工程”,确保全市90%以上的村建成幸福美丽新村。加强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建立行政村保洁员制度,实施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千村示范工程”。健全党组织领导下的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乡村治理体系。加强平安乡村建设,培育文明乡风和优秀乡贤文化。支持利州打造“中国乡村振兴博物馆”。

责任领导:乔  

责任部门:水环境管理科

(四)民生改善。在多措并举稳定房地产市场、有效调控商品房价格基础上,推进城市绿化、彩化、美化、香化、亮化,让城市香起来。做好做活“水文章”,把栖凤湖开发摆上重要议事日程,把这潭湖水打造成“城市绿肺生命湖”,再现“万顷江田一鹭飞”。

责任领导:乔  

责任部门:水环境管理科

 

 

广元市环境保护局    

2018年9月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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