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绿色出行”活动的实施方案
来源:本网或转载 浏览量:2582 发布时间:2012-02-27 分享:

为积极响应市委、市政府发出的倡导低碳生活,减少车辆出行”的倡议,进一步引导广大市民树立低碳生活理念、倡导低碳出行方式,把我们居住的城市打造成绿色、健康、文明的城市,广元市环境保护局在全局组织开展“节能减排、低碳出行、绿色出行”活动,为确保活动顺利开展,特制定如下方案。

一、 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打造低碳城市、提高生态文明建设水平为目标,广泛动员城乡广大居民积极参与低碳生活全民行动,大力倡导公共交通、自行车、步行等绿色出行方式,切实提高公众的环保意识、文明意识和社会责任意识,在全社会构建绿色文明的交通文化,促进绿色文明交通发展和宜居城市建设。
    
二、组织领导

市环保局成立由局党组书记、局长冯治勤任组长,副局长郑智勇、纪检组长罗天成、机关党委书记张厚美任副组长,其余科室及市环境监察支队等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节能减排、低碳出行、绿色出行”领导小组。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制定活动方案,安排部署各项主题活动,检查督促各项措施的贯彻落实情况。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局办公室,具体负责办公室的日常工作和全局“节能减排、低碳出行、绿色出行”活动的组织实施。

三、活动时间

12012228日—29

220123月起,每周星期三
   
四、活动内容
    1227日下午,由局领导组织召开专门动员大会,对开展此项活动进行宣传发动并安排部署具体实施方案。

2228日—29日,全局用车减半出行;干部职工的车辆停开两天。

3228日—29日,停开电梯两天。

43月起,每周三为“绿色出行日”,公务车辆按单、双号停开。单月单号公务车辆停开,双月双号公务车辆停开。

53月起,每周三,停开电梯一天。

5、工作人员每月少开一天车 ;倡导“135”出行方案,即1公里以内不行,3公里以内骑自行车,5公里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五、工作要求

1、加大宣传、提高认识。开展“绿色出行”活动,是国家“十二五”节能减排全民行动实施方案中的重要内容之一,也是我市加快建设生态强市的重要举措之一,更是广大群众践行低碳、健康生活的重要方式。扎实开展“绿色出行”活动,既有利于低碳城市和省环境优美示范城市的创建,也有利于经济社会的低碳发展。

2、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各科室要切实加强对活动的领导,落实责任人员,精心安排部署;机关干部职工要积极支持,主动配合。

    3、精心组织,强化监督。干部职工要严格按照实施方案开展活动,如发现有违规人员,将对有关责任人进行通报批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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