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元市千堆雪饮品生产扩建工程环境保护竣工验收公示材料
来源:监测站 浏览量:3669 发布时间:2013-07-26 分享:

一、工程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广元千堆雪饮品生产扩建工程

    建设内容: 该项目新建桶装水、瓶装水生产线各一条,建筑面积10000平方米,其中灌装、瓶装车间6540平方米,仓储车间1440平方米,配电房150平方米,综合办公楼1870.47平方米。扩建后年产桶装水600万桶,瓶装水3000万瓶。

    建设单位:广元千堆雪饮品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广元市利州区大石镇红岩村一组。

    项目投资:项目总投资1208万元,其中环保投资56.1万元,占总投资的4.6%。

    项目建设情况:2012年6月7日,广元市利州区环境保护局《关于饮品生产扩建工程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广利环办函 [2012]24)号文对其批复。项目于2009年7月开工建设,2011年11月竣工。2012年6月经广元市利州区环保局批准开始投入试生产。

    监测期间工况:该厂设计生产桶装水2084桶/小时,瓶装水10417瓶/小时。监测期间,各项环保设施运行正常。7月11日桶装水生产量为1600桶/时,瓶装水为7815瓶/时;7月12日桶装水生产量为1580桶/时,瓶装水为7820瓶/时,工况均达到75%以上。

    环境影响报告表编制单位:广元市新希望环保科技开发有限公司。

    环保设施设计单位: 广元市千堆雪饮品有限公司。

    环保设施施工单位:广元市千堆雪饮品有限公司。

    验收监测单位:广元市环境监测站。

二、环境保护执行情况

    按照国家有关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该项目进行了环境影响评价,履行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审批手续。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该项目对生活污水及少量生产废水通过化粪池收集处理,用于周边农田施肥;采取选用低噪声设备、隔声、减振、密封等措施进行降噪;生活垃圾放入定点垃圾桶内,由公司统一收集,定期清运至周边的垃圾屋进行妥善处置。

    该项目没有建立独立的环保机构,环保管理工作由公司办公室负责,有一名兼职环保人员。

三、验收监测结果

    广元市环境监测站于2013年7月11~12日对该项目进行了现场监测和公众意见调查,监测和调查结果如下:

    1、噪声监测结果

      (1)厂界噪声:昼间厂界噪声监测等效声级为48.9~58.7 dB(A),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表1中2类环境功能区排放限值要求。

   (2)敏感点环境噪声:敏感点昼间噪声监测等效声级为57.4~58.2 dB(A),符合《声环境质量标准》(GB 3096-2008)2类标准。

2、公众意见调查

    验收监测公众调查结果显示,100%的受调查对象对该项目的环境保护工作表示满意,同意项目进行环保验收。

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接受公众监督,现将该项目环保执行情况于2013年7月27日至8月2日七个工作日进行公示,接受公众来电、来信、来访等多种形式反映问题,我局将对所反映的问题进行调查、核实和处理,并作为环保验收依据之一。

    受理单位:广元市利州区环境保护局 

    联系人: 谭宏中

    联系地址:广元市利州区金轮南路75号

    邮政编码:  628000

    联系电话:3305717

                                                            广元市利州区环境保护局

                                                            二〇一三年七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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