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石油四川广元销售分公司广元油库震后恢复扩容改造工程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材料
来源:本网或转载 浏览量:4840 发布时间:2012-08-01 分享:

一、 工程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 广元油库震后恢复扩容改造工程项目

建设内容: 该项目工程建设性质为扩建项目,油库储油罐总容量由33600m3扩建增加到52000 m3。主要包括新建了3坐10000 m3的内浮顶式柴油储罐,新改建了综合办公楼1500 m3、汽车装车台5坐、火车装卸油泵棚、密闭隔油调节池、事故缓冲池、废水处理等设施;项目主要由储油区、辅助生产区、铁路专线、公路、铁路油品装卸区、配电间、消防设施、废水处理设施等组成。

建设单位:中国石油四川广元销售分公司。

建设地点:广元市经济开发区工业园区内。

项目投资:项目总投资6211万元,其中环保投资393万元,占总投资的6.3%。

项目建设情况:该项目于2009年12月完成了环境影响评价工作, 2011年2月开始建设,2012年5月完成建设成后并投入试生产。

监测期间实际生产负荷:实际发油量日均1500吨。生产负荷为95.5%

环境影响报告表编制单位:重庆渝佳环境影响评价有限公司

环保设施设计及施工单位:兰州寰球工程公司

验收监测单位:广元市环境监测站

二、环境保护执行情况

按照国家有关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该项目进行了环境影响评价,履行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审批手续。需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工程对主要污染物非甲烷总烃等烃类逸散气体,在装卸工段采用了轻油密闭装车油气回收装置,预留了一套油气处置装置;储罐设置了合适的呼吸阀,采用了内浮顶汽油储罐,以减少烃类物质排入大气,达到废气治理的目的;噪声通过安装减震装置和封闭车间达到降噪的目的;油库冲洗废水、罐底切水通过废水处理设施处理后达标排放,生活废水通过化粪池简单处理后运送至广元大一污水处理厂处置,不直接排向环境水体含油固废均由持有危险废物处置许可证的资阳市百强石油化工技术服务有限公司定期进行外运处理;生活垃圾送广元城市垃圾处理场集中处理;项目建立了环境管理机构,制定了环保管理制度,栽种树木进行了绿化,绿化率达30%;公众意见调查表显示对项目的支持率为100%。

试生产和验收监测期间,各项污染治理设施管理、运行正常

三、验收监测结果

广元环境监测站于2012年6月19~20日对该项目污染源排放进行了现场监测,2012年7月25日对该项目发油油气收集系统泄漏及底部装油汽油泄漏情况进行了现场监测,监测结果为:

1、无组织排放监测结果:油库周边非甲烷总烃最大排放浓度0.43 mg/m3~0.59mg/m3,符合《大气污染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无组织排放限值。

2、厂界噪声监测结果:昼间噪声监测等效声级为55.0dB(A)~62.0 dB(A),昼间噪声均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夜间不生产。

3、生产废水排放监测结果:生产废水处理设施排放出口pH值排放浓度7.88.0无量纲)、悬浮物排放浓度16 mg/L18 mg/L、化学需量排放浓度11 mg/L12 mg/L、石油类排放浓度3.58 mg/L~3.93 mg/L,均符合《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 一级标准。

4、发油油气收集系统泄漏监测结果:所测各泄漏点的油气体积分数浓度为0.006 %~0.016%,符合《储油库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GB2095-2007)标准排放限值。

5、底部装油汽油泄漏监测结果:所测各底部装油接头汽油泄漏量为0.8ml~1.1ml,符合《储油库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GB2095-2007)标准排放限值。

6、污染物排放总量

经广元市环境保护局确认的该项目的环境标准及环评批复执行函中,没有下达该项目的总量控制指标,环评建议总量控制指标为水污染物石油类指标 ,控制量为6.38t/a,空气污染物非甲烷总烃指标,控制量为26.8t/a;经实际监测废水中石油类排放总量为0.0027 t/a,符合环评预测值,空气污染物非甲烷总烃为无组织排放,无法计算排放总量。

现将验收监测结果公示如上,公示日期为2012年8月2日至8月10日七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此时间内反馈给广元市环保局建管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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