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6年9月9日拟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来源:广元市环保局 浏览量:3718 发布时间:2016-09-09 分享: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广元市城建投资有限公司焦家沟(澳体中心段)沟道改造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16年9月9日-2016年9月18日(共5个工作日)。

电话:0839-5572073

地址:广元市万源新区政务中心B区二楼环保窗口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1、拟批准的建设项目名称:焦家沟(澳体中心段)沟道改造工程

2、建设地点:广元市澳体中心南

3、建设单位:广元市城建投资有限公司

4、环境影响评价机构:新疆新旺德盛土地环境工程有限公司

5、项目概况

焦家沟在广元澳元体育中心(简称澳体中心,下同)段已建有排洪沟道长于770m,根据政府的土地整理要求及目标,原排洪沟桩号0+303.11~0+444.13段占用为规划用地,按照规划要求,须将该用地调整出来,故现对原已建箱涵式排洪沟0+303.11~0+444.13段进行拆除,重新规划路线。本项目建设主要分为两块,一是拟对原有已建的箱涵桩号0+303.11~0+444.13段(141.02米)进行拆除;二是对重新规划线路的181.33m暗涵(箱涵)式排洪沟进行建设,检查井2座。建设过程中涉及雨水管、电力线、路灯、围墙等临时拆除,施工完成后按原状进行恢复。建设过程中临时占地1.48hm2,其中交通运输用地0.15hm2,绿化用地0.17hm2,其它用地1.16hm2,项目建成后对交通运输用地、绿化用地按原状进行恢复,对其它用地进行播草绿化。设计标准为50年一遇洪水,排洪沟级别为3级;排涝工程为2年一遇。

项目总投资511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1.5万元。

6、报告表提出的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⑴废水:利用主体工程开挖的排水沟、集水沟汇集生产废水,排入平流式沉淀池,经沉淀、除油处理后尽量循环利用,可回用于施工洒水,降尘,清洗进出场地车辆轮胎、车身等,不外排。生活污水通过项目附近已有设施处理,由市政管网排入大一污水处理厂处理。

⑵废气:施工期封闭施工现场,基础开挖作业应采取洒水湿法抑尘,施工场地裸土进行覆盖,清运土方渣土运输车辆顶部应密闭。

⑶噪声:施工期间合理安排施工计划,高噪声机械设备应远离环境敏感点,施工场周围设置临时声屏障,防止施工噪声扰民,确保工程边界噪声达标。营运期加强对进出停车场车辆的管理,采取禁鸣喇叭,尽量减少机动车频繁启运和怠速,规范停车场的停车秩序等措施。

⑷固体废物:设置土方临时堆场,位于排洪沟西北面,用地类型为其他用地(待开发用地)。弃方0.07万m3,铺平堆放在临时占地内低洼区域。

建筑垃圾和装修垃圾:项目施工过程中将产生废弃建筑材料(包括砼砌块、废钢筋、绑扎丝、砖、瓷砖块、废管材)和废包装材料。在施工期要加强对废弃物的收集和管理,将建筑垃圾和能回收的废材料、废包装袋分别收集堆放,废材料、废包装袋及时出售给废品回收公司处理。废建渣运往建设部门指定地点堆放。

5)生态环境:施工期间及时对产生的临时废弃土石进行及时的回填,挖方即找好填方地,挖方后直接运至填方处填方,尽量减少废弃土石的堆放面积和数量;场地内设置专门的雨水导流渠,防止因雨水冲刷造成水土流失,不因雨水原因导致水土流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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