剑阁巨星高观茶坪村种猪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公示
来源:广元市环保局 浏览量:4951 发布时间:2017-07-13 分享:

剑阁巨星高观茶坪村种猪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第次公示

剑阁巨星高观茶坪村种猪场建设项目建设地点位于剑阁县高观乡茶坪村。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国环发[2006]28号)的规定,按照公众参与的工作程序,现公示如下:

一、建设项目名称和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剑阁巨星高观茶坪村种猪场建设项目

项目性质:新建

建设地点:剑阁县高观乡茶坪村

项目概况:年存栏种猪5400头,生产优质商品种猪14.31万头,项目总投资5500万,占地面积约86580m3。包括配怀舍、分娩舍、后备培育舍等以及配套的办公生活设施和污水处理、仓库等配套辅助设施。

二、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影响及治理措施

2.1施工期

a、施工期废气

污染源:在整个施工期间,产生扬尘的作业主要有土地平整、打桩、开挖、回填、道路浇注、建材运输、露天堆放、装卸和搅拌等过程。

治理措施:采取封闭施工现场、定期对地面洒水、对撒落在路面的渣土及时清除、施工现场主要运输道路尽量采用硬化路面、自卸车、垃圾运输车等运输车辆不允许超载,出场前一律清洗轮胎,用毡布覆盖,并且在施工区出口设置防尘飞扬垫等一系列措施,大大减少了施工扬尘对环境空气的影响。

b、施工期噪声

污染源:施工期噪声源主要来自施工机械,其中包括挖掘机、推土机、装载机、混凝土搅拌机等,最高瞬时声级值105dB(A)

治理措施:噪声源声级按自由声场衰减方式传播,主要考虑距离衰减,忽略大气吸收、障碍物屏障等因素,施工高噪声源通过合理布局减少对周围居民的干扰影响,夜间禁止高噪声的机械施工等减少对周围村民的影响,总体而言,项目土建施工量不大,施工期噪声影响是暂时的,并随着施工期的结束而消失,施工期不会对评价范围内声学环境产生明显的不利影响。

c、施工期废水

污染源:施工期产生的污水主要为工地生活污水,混凝土搅拌施工废水(主体工程施工阶段使用商品混凝土,装修阶段仍然有少量混凝土需现场搅拌),工地地下水或雨季施工工地排出的积水、雨水以及冲洗施工场地溢流水(含施工机械清洗水)污水中主要污染物为CODBOD5SS和油类)。

治理措施:施工人员生活污水经简易化粪池处理后用于灌溉施肥,不得外排;施工时严禁施工废水及施工生活污水直接排入地表水。混凝土搅拌废水经沉淀处理后循环使用,不排放。

d、施工期固废

污染源:工程施工期间建筑工地产生大量的淤泥、渣土、地表开挖的剩余泥土、施工余废物料和现场施工人员的生活垃圾等。

治理措施:施工过程中使用的水泥,沙石等均外购运入,在各施工现场设置若干个集中堆放场,远离水面,对水泥、石灰等易受潮的材料进行遮盖,沙子、碎石等易流失的材料,设置围堰,干燥天气撒水、喷湿、减少扬尘。砖、石等材料整齐堆码。料场有专人负责管理,堆存量根据工程进展核算,减少了堆存量和占地。因料场属临时占地,施工结束后,料场已及时清理,并进行了绿化。

2.2营运期

a营运期废水

污染源:本项目营运过程中产生的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包括职工生活污水、进出猪舍淋浴污水)、养殖废水(包括猪舍冲洗废水、猪尿)。

治理措施:养殖废水有机物浓度高、悬浮物多、氨氮含量高、臭味大,主要含有CODBOD5、氨氮、粪大肠菌群等,属于高浓度有机废水,一般不含有毒物质。冲栏废水中含有大量的有机物,废水必须经处理达标后才能够作肥料。本工程拟采用格栅+集水+厌氧反应池+沼液贮存池工艺对废水进行处理,利用该养殖基地周边的大片农田和菜地将处理后的污废水直接还田作为肥料。项目周边有大量的农田及菜地可作为本项目污废水的消纳土地,能够满足项目污废水所需消纳土地的要求。

b、营运期废气

污染源:本项目运营过程中产生的废气主要包括无组织排放的猪舍臭气、粪污处理区臭气、燃气锅炉废气、食堂油烟等。

治理措施:厨房油烟食堂产生的油烟经油烟罩收集,经过油烟净化设备处理,油烟净化效率不低于60%,净化后排出操作间。查阅资料表明,油烟经过净化处理后可达标排放,排放浓度<2mg/m3。养猪场废气主要为NH3H2S等构成的恶臭,主要产生场所为猪舍、猪粪发酵处理区、污水处理系统,呈无组织排放。同时夏秋时节,养猪场养殖区域及粪污处理系统易孽生蚊蝇,造成感官不适。项目通过保持猪舍的清洁和干燥,注意舍内防潮,加强猪舍消毒措施,加强舍内通风。夏季在产生臭气污染源处投放吸附剂(沸石、锯末、膨润土、蛭石),除臭剂等减少恶臭污染。提高饲料利用率,采用经氨基酸平衡的低蛋白日粮和采用稀饲喂养方式减少恶臭的产生。合理布局和设置绿化,利用绿色植物吸收恶臭等物质,减轻臭气的影响。加强个人劳动卫生保护;加强猪场卫生管理,重视杀虫灭蝇工作。

c、营运期噪声
    污染源:本项目噪声主要为猪群叫声(7080dBA))、猪舍排气扇(7585dBA))、水泵(8090dBA))、罗茨风机( 8595dBA))

治理措施:本项目设备选用低噪声设备;对水泵等采取减振、厂房隔声措施;对罗茨风机采取安装隔声罩、配置消声器等措施。

d:营运期固废
    污染源:本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有本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包括分娩物、病死猪、沼渣(沼气发酵系统,主要来自于猪粪及饲料残渣)以及员工的生活垃圾。

治理措施:项目采用水泡粪工艺,粪便随猪只尿液、冲洗水进入废水处理系统。废水中98%的沼渣在沼液发酵系统之后被过滤池收集,脱水后堆存于沼渣暂存池,经发酵后外售给周边农户用作农田施肥;其余沼渣在沼气发酵过程中消化掉。饲料残渣随着猪粪、尿液一起渗漏至猪舍下边的粪液收集池,再由污水泵抽至沼气发酵工程。病死猪只及分娩物采用高温发酵床处理技术。生活垃圾采用统一收集、定期清运至当地垃圾收集点,由环卫部门处置。

三、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本工程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当地区域发展规划,选址合理、可行。工程采取的污染防治措施可满足废气、废水、噪声等污染物达标排放的要求,固体废物能得到有效处置;工程采取的风险防范措施切实可行,风险水平可接受。从环境保护角度考虑,本工程的建设是可行的。

四、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剑阁巨星农牧有限公司

联系人:王先生

联系电话:18683913088

地址:剑阁县高观乡茶坪村

邮政编码:628355

五、评价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环评单位:四川省国环环境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朱工

联系电话:028-83395555

邮箱号:61590711@qq.com

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锦江区锦华路三段88号汇融国际1号楼E座17层

邮政编码:610000

、本次公示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本次公示的主要目的是在项目周围受影响范围内进行回访并征求公众的意见,主要事项如下:

1)您对本项目造成的环境影响的防治措施是否满意?

2)您对本项目在采取一系列环境保护措施后,污染物排放做到达标排放是否满意?

3)您认为在本次环境影响评价中还有什么环境影响因素没有考虑全面?或哪些方面还需改进?

、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方式

本次公众意见可通过信函、传真、电子邮件、书信等书面方式与建设单位及环境影响评价单位联系。

2017年7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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