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广元市绿山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广元市(昭化区)城市生活污泥处置项目(一期)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15年6月1日-2015年6月12日(共10个工作日)。
电话:0839-5572073
地址:广元市万源新区政务中心B区二楼环保窗口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1、拟批准的建设项目名称:广元市(昭化区)城市生活污泥处置项目(一期)
2、建设地点:广元市昭化区元坝镇吴沟村
3、建设单位:广元市绿山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4、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四川省国环环境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5、项目概况
项目位于广元市昭化区元坝镇吴沟村。总占地面积190亩,拟将广元市行政区内的4县3区(利州区、昭化区、朝天区、旺苍县、青川县、剑阁县、苍溪县)境内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所产生的城市生活污泥采用污泥生物堆肥处理实行资源化综合利用。项目污泥设计处理规模5万吨/年(含水率80%)。项目蚯蚓粪年产4万吨;堆肥成品年产6万吨。
项目总投资5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07.1万元。
6、报告表提出的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⑴废水:施工废水经隔油、沉淀后回用。营运期废水排水系统实行雨污分流,生活污水经隔油沉淀后农灌不外排。污泥区、育种区少量的渗滤液由调节层底部设置的DN150mm排水管收集后进入收集池,然后送入污泥收集池。污泥区、育种区等区域采用“压实土壤层+膨润土改性层” 防渗处理,防止污染地下水。
⑵废气:
a.恶臭:产臭车间采用喷施生物除臭剂(植物提取液)的方式除臭,堆肥车间均采取喷洒微生物菌剂来进行除臭。以配料车间、一次堆肥车间、二次堆肥车间、蚯蚓处置污泥区、育种区为中心100m的范围划定卫生防护距离,划定的卫生防护距离范围内不得规划和新建居民集中居住区、医院、学校等环境敏感点,不得引入对环境较为敏感的食品、医药、乳制品等对区域大气环境质量要求较高的行业。
b.粉尘:项目在各产尘点设置集气罩,产生的粉尘由集气罩收集后经过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墙外排气筒引至厂房顶部经15m排放筒排放。
⑶噪声:合理布局,产噪设备采取隔声、减震的降噪措施。
⑷固体废物:生活垃圾经分类收集后集中收集,交由环卫部门统一收运处置,产生的增殖蚯蚓在现有条件下拟交由广元市昭化区城关页岩机砖厂处置,危险废物必须送有资质单位处置。
7、公众参与
发放20份问卷,收回20份有效问卷,无人反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