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县环保局、市环境监测站:
为保证全市2012年环境监测任务的全面完成,市环保局制定了《2012年广元市环境监测工作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并提出如下要求,请认真遵照执行。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
《2012年全市环境监测工作任务》是环境管理、污染减排、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定量考核,国家重点生态转移支付,环境评价的重要组成部分和技术基础,各县(区)环保局要切实加强对监测工作的组织领导,要加大人力、物力、财力投入和保障,保证监测工作任务的顺利完成。
二、认真安排,精心组织
各县(区)环保局、监测站要认真梳理、分解工作任务,及早谋划,精心组织、合理安排,保证监测质量、强化上报时效。不具备监测能力的县(区)要及早委托有资质的环境监测站进行监测,并报市局备案。
三、严格执行报告制度
高度重视各类监测专项工作报告、环境质量评价报告的编制与上报,各县(区)环保局、监测站要任务到人、责任到人,按时上报各类信息报告。
四、严格考核
市环保局将加大对2012年全市环境质量监测工作完成情况的考核工作,对各县(区)环保局、监测站实行严格考核、督查,开展日常巡查、定期通报、年终考核。监测任务完成情况将与各县(区)环保综合目标相结合,与环境监测资金安排相结合。
附件:1、2012年广元市环境监测工作实施方案
2、2012年度广元市环境监测站任务一览表
3、2012年广元市县(区)环境监测工作方案
二○一二年四月十六日
附件: | |
2012年广元市环境监测工作实施方案 .doc.doc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