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四川省环保厅《关于举办四川省第二十五期辐射安全与防护培训班的通知》的通知
来源:本网或转载 浏览量:3912 发布时间:2012-03-20 分享:

各县(区)环保局、各相关单位:

现将四川省环境保护厅举办四川省第二十五期射安全班的通知》(环办会201211号)转发给你们。各县(区)环保局《通知》的要求组织辖区内相关单位参会,请市直管的相关单位按时参会。

广元市环保局联系方式 :

广元市核与辐射安全管理科  潘荣 0839-3310879 

  真:0839-  3310888

电子邮件:gyhbpr@163.com

                   

                           二○一二年三月十九日



川环办会〔201211

 

举办四川省第二十五期射安全

班的通知

 

绵阳、广元、巴中市环境保护局,各相关单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放射性污染防治法》、《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条例》、《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许可管理办法》、《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从事生产、销售、使用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活动单位的操作人员及辐射防护负责人应参加辐射安全培训,考核合格后上岗。经研究,我厅定于2012423日至426日在广元市举办辐射安全与防护培训班。

一、培训内容

辐射安全与防护、核医学基础知识、电离辐射防护的基本标准及相关法律法规、辐射监测方法等。管理人员和技术操作人员应具备和掌握的相关知识。经过培训并考试合格后,颁发《辐射安全与防护培训合格证书》,可给予继续教育学时。

二、培训对象

(一)从事生产、销售、使用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活动的操作人员以及辐射防护负责人。

(二)取得辐射安全培训合格证书届满四年的人员应参加再培训。

三、培训时间及地点

(一)时间:2012423日下午报到,424日开始培训,426日下午结束。

(二)地点:广元市迎宾馆(广元市利州东路630号,电话0839-3218088

四、培训费用

(一)培训、资料费600/人。

(二)食宿统一安排,费用由各单位自理。

五、报名方式 

(一)请绵阳、广元、巴中市环境保护局组织本地相关单位参训,并将《参训人员报名回执表》汇总后加盖本局公章,于418日前分别以传真、电子邮件方式报至省环保厅宣教中心。

(二)423日(周一)下午14时开始报到,1800前,参训者到广元迎宾馆大厅报到,报到时交两张2寸正面免冠(彩色)照片(办证用),同时提交身份证复印件,以备学员注册

六、联系方式

韩丽莎  028-86111686     吴昭华  028-86112713

    028-87788717        028-86129102

    028-87788717

  真:028-86112108

电子邮箱:schbxjzx@126.com

附件:参训人员报名回执表

二○一二年三月五日

主题词:    岗证   通知 
四川省环境保护厅办公室         201235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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