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川县竹园镇供水工程灾后重建项目公示
来源:建管科管理员 浏览量:4892 发布时间:2011-12-20 分享:

青川县竹园镇供水工程灾后重建项目(近期工程1m3/d)已依法进行了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现场监测工作。根据国家环保总局《关于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实行公示的通知》(环办〔200326号)要求,现将该项目环境保护具体情况进行公示。欢迎公众参与该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工作。如有意见请在此时间上报广元市环保局建管科

  一、 公示时间: 2011年12月202011年12月26

  二、 公示期间联系电话:0839-3310869(罗丁)

三、 通讯地址:广元市环境保护局建管科

 

       青川县竹园镇供水工程灾后重建项目(近期工程1m3/d

项目公示简介

一、    工程基本情况

工程主要内容:本项目位于广元市青川县竹园镇白沙村,主要建设内容:为新建拦水坝、岸边取水构筑物,新建供水厂一座。供水规模为近期1m3/d,远期2m3/d。该工程于20093杭州市建设设计研究院对其环保设施设计开工建设,20108月竣工投入试运行。试运行期间环保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竣工投入使用。因此本项目建设符合国家现行产业政策。

20105月,中蓝连海设计研究院编制完成了《青川县竹园镇供水工程灾后重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2009518广元市环境保护局以广环办函[2010]166号文件对《关于青川县竹园镇供水工程灾后重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给予批复。项目总投资7689.99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5.03万元。

验收监测单位:广元市环境监测站

二、    环境保护执行情况

该项目进行了环境影响评价,履行了建设环境影响审批手续。本项目制订有相应的环境管理制度和应急预案,环保管理工作由徐健铭(厂长)负责,联系电话:15508397829

三、调查结果

广元环境监测站于20111212日对该项目进行了现场调查。

1)废水

生活废水

项目运营期主要排放的污水为办公区生活污水。该厂共7人,吃住在厂,产生的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定期清理,用于周边农肥

生产废水

项目运营期主要为尾水,反冲洗水直接进入排放管道,进入清江河。按环评要求应经回收池深沉后进入配水井循环利用,不外排;尾水为脱泥水应经化粪池处理后用于林地灌溉

2)噪声

     项目设计上选用低噪设备,采取合理的平面布局,采用封闭厂房隔声、设置隔声门窗等降噪措施降噪。未对环境造成影响。

3)固体废弃物

项目固体废弃物主要包括办公生活垃圾和污泥。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运往城市垃圾处理场处理,年产量为2m3/a;产生的污泥定期清运至垃圾处理场处置。危险品废桶等存放废物专用暂贮间,并有专人收集管理,由供货厂家统一回收处置。

4)生态影响

经调查项目对管道沿线植被进行了恢复,厂区进行了道路硬化和绿化;对可能发生泥石流、滑坡、水流冲刷地段修建护坡、堡坎、排洪沟和雨水管网。安排专人巡查管道沿线水土保持设施。

5)、环境管理检查

1)环评及“三同时”制度执行情况

项目基本上执行了环境影响评价及“三同时”制度。

2)项目落实环评批复核查情况

项目基本落实了环评批复要求。

3)应急预案

建设单位制定了环境管理制度和应急预案

存在问题及建议:

(1) 完善环境管理制度,建立环境意识教育制度;提高全体职工的环境保护意识。

(2) 环境污染事故应急预案应进一步完善,并上墙。

  (3) 生产废水反冲洗水未按环评要求进行循环利用,不外排;尾水为脱泥水应经化粪池处理后用于林地灌溉,固应及时整改。

  (4) 管道沿线设置永久性标志,取水口处设立警示标志。

(5) 建议整改后通过验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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