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落实《控制污染物排放许可制实施方案》(国办发〔2016〕81号)、《排污许可管理办法(试行)》(环境保护部令第48号)的相关要求,加快推进2018年排污许可证核发工作。8月初,县环保局和3家屠宰企业代表参加了市环保局召开的屠宰行业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培训会。会后,县环保局立即会同县农业畜牧局组织屠宰企业负责人40余人就我县排污许可申报工作进行技术培训。
技术培训会议采用要点讲解与现场培训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由专家分别对《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屠宰行业》的填报要点、技术重点进行讲解,并针对企业在申报过程中可能会遇到的重点、难点有针对性的进行答疑。会后,县环保局再次明确三点要求,一是所有的屠宰企业必须高度重视此项工作。二是纳入核发范围内的企业8月底完成排污许可证的注册,10月底全面完成排污许可证申报。三是属于本次核发范围内,但未按期取得具有全国统一编码排污许可证的企业一律停止排污,直至完成排污许可证申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