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环办函〔2019〕40号
广元市生态环境局
关于报送2019年度主要大气污染物
工程减排和结构减排项目的通知
各县区环保局,市环境监察执法支队:
按照省生态环境厅报送2019年度主要大气污染物工程减排和结构减排项目工作安排(川环办函〔2019〕127号),请结合本地实际,深挖工业企业大气减排潜力,认真梳理工程和结构减排项目,科学合理估算减排项目污染物削减量,确定本辖区拟实施年度减排项目,按要求填写项目清单(项目清单EXCEL表从广元市大气环境管理QQ群中下载),并于3月25日前报送(只报送EXCEL电子版)至市生态环境局大气环境管理科,对于2018年度未实施完成的,应纳入今年度减排项目范围并继续推进实施。
工程减排项目包含:电力行业超低排放改造、水泥行业深度(含超低排放改造)治理、工业企业达标治理、大气污染治理设施提档升级技术改造、锅炉煤改气煤改电、燃气锅炉低氮燃烧改造等项目。
关停淘汰项目包含:锅炉淘汰、企业生产线和设施设备以及企业全部关停淘汰等项目。
联系人及电话:王凤英,3316203,15608128140。
广元市生态环境局
2019年3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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