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元市生态环境局
转发《关于进一步优化危险废物跨省
转移流程的函》的通知
各县区环保局、市环境监察执法支队:
现将省生态环境厅《关于进一步优化危险废物跨省转移流程的函》(川环办函〔2019〕395号)转发你们,请你们督促辖区内需跨省转移处置危险废物的产废单位严格按照要求准备相关资料,并直接将危险废物跨省转移资料报送四川省固体废物与化学品管理中心(邮寄地址:成都市金牛区营通街57号,四川省固体废物与化学品管理中心,林正然,13308011000),同时报市(县)两级环保部门备案。联系人及电话:苏海涛,17765526196
附件:四川省生态环境厅办公室 关于进一步优化危险废物跨省转移流程的函
广元市生态环境局
2019年9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