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9年10月11日拟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来源:市生态环境局行政审批科 浏览量:5449 发布时间:2019-10-10 分享: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旺苍县顺合建材有限公司五权镇青石厂水泥用石灰岩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19年1011-20191016日(五个工作日)。

电话:0839-5572073

地址:广元市万源新区政务中心B区二楼30号窗口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拟批准的建设项目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五权镇青石厂水泥用石灰岩扩建项目

广元市旺苍县五权镇木堂村

旺苍县顺合建材有限公司

汉中市环境工程规划设计有限公司

对其持有的五权镇青石厂水泥用石灰岩矿原采矿权周边零星资源进行整合,扩大矿区范围(由0.0166km2扩大至0.0438km2),扩大矿山生产规模(由5万吨/年扩大至30万吨/年),建设矿石开采平台及建设厂房1700平方米,扩建加工生产线,以及相关的配套设施设备。

1、生态

加强运输道路的防护,采取合理的坡降比;两侧应配置一些耐旱的、速生的、可防尘降噪的植被和树木。对项目区采场已形成终采面的区域,应用剥离的表土立即覆土绿化,对于近期不能利用的剥离的表土在靠近采区的闲置区域堆放,堆放时将剥离表土压实,堆积体底坡和边坡用土袋作为挡墙进行防护,并在堆积体表面覆盖薄膜。

2、废水

项目在采场内部地势低的一侧通过截排水沟收集雨水,通过沉淀处理后用于洒水降尘;排土场淋溶水通过在排土场下方地势低洼处设置排水沟收集、沉淀处理后用于绿化、洒水降尘用水。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用周边农田、林地施肥。

3、废气

在开采作业面挖掘机周边设置喷雾洒水装置降尘,同时钻孔采取湿法作业和喷雾降尘,运输采取洒水、限速、加盖篷布等措施降低粉尘影响;对于排土场采取喷雾洒水降尘,并进行压实和遮挡降低粉尘影响。对于加工区,堆场置于三围一盖车间内,屋顶设置喷雾装置,在装卸料过程中采用喷雾降尘;破碎车间和筛分车间均设置集气罩+脉冲袋式除尘器+15m排气筒。

4、噪声

采取减震垫,消声器,加强设备维护管理、厂房隔声,以及合理安排施工作业时间等措施。

5、固废

剥离的表土存储于排土场单独区域,用于后期开采台阶绿化覆土;剥离后的部分废石(土)部分用于矿山公路路基等,剩余废石堆放于排土场;生活垃圾定期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机修废物(含油手套、棉纱和废机油)于危废暂存间暂存,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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