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9年10月16日拟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来源:市生态环境局行政审批科 浏览量:5964 发布时间:2019-10-16 分享: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3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191016-20191022日(五个工作日)。

电话:0839-5572073

地址:广元市万源新区政务中心B区二楼30号窗口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拟批准的建设项目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生态牛肉食品加工全产业链项目

苍溪县元坝镇峨溪村

四川尚绿农牧发展有限公司

宁夏智诚安环技术咨询有限公司

项目占地面积33460m2,建筑面积34757.93m2,主要建设1个年产5万吨牛羊饲料加工配送中心、1个年屠宰分割3万头肉牛加工配送中心年加工牛羊饲料5万吨、年屠宰肉牛3万头、年加工牛肉1500吨(切丁、切片、切丝),项目总投资9125.17万元

一、污染防治措施

污水:生产废水与生活污水一并进入到本项目的污水处理站处理达到行业排放标准后外排至东河。

废气:1、恶臭:拟对屠宰区和待宰圈、污水处理站、废物暂存间等全部采取密闭负压抽风,并将恶臭气体分别采用生物滤床除臭装置处理后经15m高排气筒进行排放。2、粉尘:集气罩收集后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经15m高排气筒排放。

噪声:噪声经减震、隔声、衰减等措施后可实现达标排放。

固废:1、检疫不合格牛及病死牛不可食用内脏废弃碎肉渣等交由苍溪县尚绿生态养殖专业合作社进行处理,待广元市无害化处置中心建成后交由广元市无害化处置中心进行处置。2、粪便及胃渣分别经的垃圾收集箱收集后运至苍溪县禾阡生物科技有限公司。3、粉尘收集后回用于饲料生产。4、对危废严格管理,定期送有资质单位处理,不产生二次污染。

地下水:分区防渗。

二、环境风险防范措施

设置废水事故应急池1座/240m3制冷剂泄露报警装置企业对员工定期进行安全事故培训,制定相应的应急预案,通过严加防范可将风险降至最低。

三、公众参与

项目公示期间,无公众反馈意见。

四、其他部分意见

2017年12月11日,苍溪县发展和改革局准予项目备案(川投资备【2017-510824-05-03-235670】FGQB-1429号)

2

青川县七佛乡桂佛村方石头梁石英砂岩矿开采扩建项目

青川县七佛乡桂佛村

青川县鸿发矿业有限责任公司

太原核清环境工程设计有限公司

青川县七佛乡桂佛村方石头梁石英砂岩矿开采扩建项目位于青川县七佛乡桂佛村境内,矿区面积0.0414km2,矿山开采规模10×104t/a,设计开采标高+880m~+730m,矿山采用露天开采,设计采用自上而下台阶式开采的采矿方法。在矿区范围内查明石英砂岩矿资源/储量63.83万吨,动用储量(122b)0.95万吨,保有资源储量(332)62.88万吨,矿山服务年限5.5年。项目投资1000万元。

1、生态:本项目生态影响主要体现在露天采场开挖进而引起的植被、景观、对生态功能的影响。随着运营期后期采场稳定边台阶和服务期满采场和废渣场的植被恢复,项目对生态系统服务功能的影响将得到缓慢恢复。

生态整治:对退役后的采矿区、废渣场、矿区道路等进行全面复垦、矿山次生地质区土地全面治理;水土流失治理率>92%;扰动土地整治率>95%;林草植被恢复率≥99%。

2、废气:营运期环境空气影响分为两个区域,开采区和废渣场。对于开采区,在开采作业面设置喷雾洒水装置降尘,同时钻孔、切割采取湿法作业和喷雾降尘,运输采取洒水、限速、加盖篷布等措施降低粉尘影响;对于废渣场采取喷雾洒水降尘,并进行压实和遮挡降低粉尘影响。

3、废水:项目生产用水不形成径流,不产生废水;露天开采区初期雨水通过在采场上方设置截洪沟导排采场外雨水,同时在采场内部地势低的一侧通过排水沟收集雨水,通过加工厂设置的沉淀处理后用于洒水降尘;临时废渣场淋溶水通过在渣场上方设置截水沟,防止外围雨水汇入,同时在临时废渣场下方地势低洼处设置排水沟收集、沉淀处理后用于绿化、洒水降尘用水。生活污水依托青川县鸿发矿业有限责任公司鸿发矿业加工厂配套设置的1座容积化粪池处理后用于周边植被肥田。

4、噪声:本项目运营期噪声主要为钻机、挖掘机、空压机等工作时产生的噪声以及运输车辆产生的交通噪声。为减少工程运营期噪声对环境的污染,挖掘机、空压机、自卸汽车、钻机等高噪声设备应尽量选用低噪设备,同时采取设置高噪声设备设置减震垫,增加消声器,加强设备维护管理以及合理安排施工作业时间,夜间不进行施工等措施。

5、固体废物:本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剥离表土、废石渣及除尘灰堆存于临时废渣场,并配设截水沟和挡石墙等设施,后期用于采场采空区回填及覆土绿化;生活垃圾采用垃圾桶收集后按当地环卫部门规定外运处置。本矿区的设备维修及运行维护均由设备厂家到场操作,产生的废机油、废油桶直接由设备厂家回收处置,不在场区储存。

3

广元市朝天区芳地坪二期(罗圈岩)风电场送出过渡工程

四川省广元市朝天区(起于芳地坪二期(罗圈岩)风电场110kV升压站,止于明月峡220kV变电站,途径宣河乡、小安乡、朝天镇)

大唐广元风电开发有限公司

中国核动力研究设计院

(1) 芳地坪二期风电场~明月峡110kV输电线路以及通信系统新建工程该线路起于芳地坪二期风电场110kV升压站,止于明月峡220kV变电站,全长约35km,其中单回三角排列段线路路径长度约34.5km,双回塔单边挂线段路径长度约0.5km。

本项目线路全线选用截面300mm2钢芯铝绞线为导线,导线分裂方式为单分裂,本项目沿线路同塔架设2根24芯的OPGW-90光缆用作系统通信,光缆长约35km。线路全线共计使用铁塔107基,新建塔基占地面积约6800m2

(2) 明月峡220kV变电站间隔扩建工程在明月峡220kV变电站扩建110kV出线1回(已预留间隔),接至待建的芳地坪二期110kV升压站。间隔扩建在原站址内进行,增加部分一次设备和二次设备,本次不新征用地。

 

1、植物项目工程划定最小施工范围,减小植被受影响面积,在施工作业区域以内,除塔基位置要平整地面、直接开挖之外,不应有其他破坏植被的施工活动。严禁施工材料乱堆乱放,对施工垃圾应该统一处理,工程施工过程中尤其是塔基的施工会产生粉尘随风飘散,降低周围的环境质量。由于塔基施工开挖面相对较小,为防止工地尘土飞扬,给植物生长和植被生境带来不利影响,应对不施工的裸露面进行覆盖,施工结束后尽快进行施工迹地的植被恢复工作。禁止施工人员进入非占地区域内进行砍伐和破坏植被。临时占地及塔基区除复耕占地外均采用植被恢复措施,植被恢复尽可能利用自然更新,对需人工撒播草籽进行植被恢复的区域根据当地的物种分布特征,选用的当地物种进行植被恢复。

2、动物严格控制最小施工范围,保护好小型兽类的生存环境;对工程废物和施工人员的生活垃圾进行彻底清理,尽量避免生活垃圾为鼠类等疫源性兽类提供生活环境,避免疫源性兽类种群爆发。尽量减少施工对鸟类活动环境的破坏,极力保留临时占地内的乔木、灌木、草本,条件允许时边施工边进行植被快速恢复,缩短施工裸露面。应加强水土保持,促进临时占地区植物群落的恢复,为鸟类提供良好的栖息、活动环境。对生产、生活废物以及机械油污等集中、快速运出保护区处理,防止生产和生活废水、废渣、垃圾污染环境,严防水土流失和水质污染,保证小溪流的水质,保护两栖、爬行、鸟类、兽类动物的栖息地。

3、水土流失及其它凡能开挖成型的基坑,均采用以“坑壁”代替基础底模板方式开挖,尽可能减少开挖量。对个别岩层裸露、表面破碎、极易产生水土流失的塔位,在清除表层破碎岩屑后,进行砂浆抹面、护坡。本工程对位于斜坡的塔基表面做成斜面,恢复自然排水。对可能出现较大汇水面的塔位,开挖排水沟,并接入原地形自然排水系统。对部分塔位开挖后出现易风化、剥落、掉块的上边坡均采用浆砌块石护坡,对下边坡均采用浆砌块石挡土墙。结合铁塔的全方位长短腿,采用调整基础主柱顶面露出地面的高度,从而达到减少水土流失和保护塔基环境的目的。对于开挖过程中的土、石方(含导线风偏或对地距离不够开方)不允许就地倾倒。要运至杆塔附近稳定的地方堆放,以减少对环境的影响,且不影响农田耕作。施工完成后应及时清除残留在临时占地上的残余砂石料及混凝土,施工期过雨季的,临时堆土需加以密目网遮盖,减小降雨对临时堆土的冲刷。对于跨越河流,合理选择架线位置,采取一档跨越,不在水中立塔,塔基位置应尽可能远离河岸,减少塔基对河流的影响。施工人员不得在靠近河流等水体附近搭建临时施工生活设施,严禁生活污水、生活垃圾排入水体,影响水质。在河流附近塔基施工时应设置土石方临时堆放场,先将塔基挖方堆放在临时场地,再将其回填,少量余方堆放在塔基下夯实,禁止土石方入河。在运行期间,做好水土保持监测,对塔基处加强植被的抚育和管护,在线路维护和检修中仅对影响安全运行的树木进行削枝,不进行砍伐。加强用火管理,制定火灾应急预案,在线路巡视时应避免带入火种,以免引发火灾,破坏植被。

4、电磁环境影响保护措施:项目线路选线时,为尽量避让居民集中区,增加工程设计线路长度,相关线路长度已计入主体工程线路设计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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