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9年11月6日拟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来源:市生态环境局行政审批科 浏览量:5386 发布时间:2019-11-06 分享: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19年116-20191112日(五个工作日)。

电话:0839-5572073

地址:广元市万源新区政务中心B区二楼30号窗口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拟批准的建设项目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四川省广元市嘉陵江朝天区域江河治理项目朝天一级生态闸坝工程

朝天区

广元市朝天区水利工程建设管理站

内蒙古亿保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为打造朝天区城区森林旅游城市的形象,强化水生态环境建设,维护河湖良好生态环境,广元市朝天区水利工程建设管理站拟嘉陵江广元市朝天区兴建朝天区一级生态闸坝工程本次工程范围为嘉陵江广元市朝天区干流河段,具体为嘉陵江李家河大桥上游130m至明月峡大桥下游400m河段,河段长约4.09km工程主要由主体枢纽(生态闸坝建筑物和其他)、施工辅助工程、库区淹没和移民安置、环境保护工程等项目组成

主要生态环境保护措施:

(一)施工期主要生态环境保护措施

砂石加工废水经絮凝沉淀处理后回用于砂石加工,混凝土拌合系统冲洗废水经絮凝沉淀处理后回用于混凝土拌和,机修含油废水经成套油水分离器处理后回用于混凝土拌和,生活污水经预处理后经城市管网送至朝天区生活污水处理厂,处理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后排放至潜溪河。

通过优化设计建设方案、强化施工期管理、开展宣传教育、禁止非法捕猎和乱砍树木、对施工迹地采取工程防护及植被恢复等措施,控制和减小工程建设对区域内野生动、植物的影响。

通过采用先进爆破技术、砂石加工系统和混凝土拌和系统采用封闭式结构、定期洒水降尘、封闭运输等措施,控制和减缓施工扬尘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通过选用低噪声设备、采用先进的爆破技术、合理安排爆破时间、砂石加工系统和混凝土拌和系统采用封闭式结构、限速及加强道路的养护和车辆的维护保等措施,减缓施工噪声对声环境敏感点的影响。

工程弃渣及时清运堆放到规划的弃渣场。废油属危险废物,送有资质的单位处置。生活垃圾经收集后统一清运至朝天区生活垃圾填埋场处理。

(二)运营期主要生态环境保护措施

生活污水经预处理后经城市管网送至朝天区生活污水处理厂,处理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后排放至潜溪河。

依托八庙沟水电站已设置的鱼类栖息地进行保护,实施增殖放流。为满足下游河段生态系统稳定,下游河道应保证不少于25m3/s 的生态流量。实施生态调度。

生活垃圾经收集后统一清运至朝天区生活垃圾填埋场处理。

公众参与:

公众参与调查未收到反对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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