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9年12月5日拟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来源:市生态环境局行政审批科 浏览量:6488 发布时间:2019-12-05 分享: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旺苍县医疗废物处置中心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19年12月5日-2019年12月11日(五个工作日)。

电话:0839-5572073

地址:广元市万源新区政务中心B区二楼30号市生态环境局窗口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序号

项目

名称

建设

地点

建设

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旺苍县医疗废物处置中心建设项目

旺苍县嘉川镇石桥村

旺苍县卫生健康局

四川清元环保科技开发有限公司

本项目选址于旺苍县嘉川镇石桥村,项目总建筑面积962.38m2,其中:处置车间建筑面积515.10m2、办公楼399.48m2、2个门卫值班室总计30.72m2、2个独立设备用房17.08m2及附属配套设施,项目建成后可达到年处理医疗废物800t的集中处理能力。项目14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43万元,占总投资的10.21%。

1、废水

项目污水处理站采用“絮凝沉淀+消毒”工艺进行预处理后由密闭罐车运送至垃圾填埋场渗滤液处理站处理达标后外排

2、废气

微波消毒处理过程和冷库贮藏过程中,会产生含有病原微生物、NH3H2S粉尘、挥发性有机物(VOCs)的废气。采取对微波设备进料口、破碎单元、微波消毒单元、冷藏库负压设计,将微波消毒尾气、冷藏库废气收集后进入废气处理系统处理,废气处理系统采用“高效过滤器+旋流塔+UV光氧催化净化+活性炭吸附”相结合的工艺,处理后尾气经一根15m排气筒外排;少量未收集医废处置车间废气通过加强通排风的方式外排。

3、噪声

通过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合理布置、基座固定、增加软性垫层减振、墙体隔声、绿化吸声等治理措施,项目运营期间噪声满足场界达标的要求。项目运营期噪声满足场界达标要求,其项目厂界200m范围无居民居住,项目运营期间不会对项目所在区域声环境造成影响。

4、固废

医疗废物消毒处理废渣装袋后利用汽车运输,同生活垃圾一并送至垃圾填埋场填埋处置。废过滤膜、污泥、破损周转箱、废弃手套及口罩等依托厂内微波消毒装置消毒处置后,残渣同其余医疗废物处置残渣一并送垃圾填埋场填埋处置。废气治理产生的危险废物废活性炭暂存于厂内危险废物暂存间内,定期送至有危险废物处置资质单位进行处理。

5、土壤和地下水

严格执行源头控制、分区防治、污染监控措施,通过采取可靠的防渗措施,能够杜绝项目废水排放污染隐患对地下水和土壤的污染,不会对项目所在地的地下水和土壤环境造成环境影响。

6、环境风险

本项目建成后,只要不断加强环境管理和生产安全,对每一个环节特别是危险物品落实风险防范措施和应急措施,可以避免环境风险事故的发生,一旦发生环境风险事故,可将危害降到最低程度,达到可以接受的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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