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0年清明节值班工作的通知
来源:市生态环境局 浏览量:7098 发布时间:2020-04-03 分享:




广环办函〔2020〕41号


广元市生态环境局
关于做好2020年清明节值班工作的通知


局机关各科室、直属事业单位:

现将2020年清明节放假值班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

2020年4月4日至4月6日,共3天。


二、值班安排

值班时间

带班领导

值班人员

值班车辆

4月3日18:00—4月5日8:30

姜兴勇

(二级调研员)

133****9333

夏路尧

158****7478

何涛

川HBE591

135****8552

4月5日8:30—4月6日8:30

杨沵瑞

189****7717

4月6日8:30—4月7日8:30

杨  浩

187****3743

备  注

值班地点:局办公室

值班电话:3310888

三、值班要求

(一)严格落实节假日值班工作要求,带班领导和值班人员务必坚守岗位,在办公室坐班。值班人员要对各县区环保局及直属事业单位值班情况进行抽查。

(二)值班人员要做好值班记录,值班期间实行零报告制度,每日17:00前向省生态环境厅(电话:028-80589100,传真:028-80589101)、市政府总值班室(电话:3263224,传真:3263539)汇总报告值班情况,遇突发情况要严格执行突发事件报告制度。节假日最后一位值班人员要汇总节假日期间值班情况并形成综述,经值班领导审核后,报省生态环境厅办公室、市政府总值班室。

(三)全局干部职工要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廉洁过节,同时,要加强防火、防盗、防事故,放假前要关闭水源、电源和门窗,防止各类事故发生。

(四)市环境监测中心站(市辐射环境监测站)、市环境监察执法支队、市环境宣传教育信息中心要加强值班力量,做好专项值班工作。严禁节日期间非公务用车。


广元市生态环境局

2020年4月2

信息公开选项:主动公开

抄送:省生态环境厅办公室,市政府总值班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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