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0年4月13日拟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来源:市生态环境局行政审批科 浏览量:4168 发布时间:2020-04-13 分享: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广元市朝天区省道410线朝天城区过境段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0413-2020417日(五个工作日)。

电话:0839-5572073

地址:广元市万源新区政务中心B区二楼30号窗口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拟批准的建设项目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广元市朝天区省道410线朝天城区

过境段项目

广元市朝天区朝天镇

广元市朝天区农村公路建设管理所

陕西立峰核清环保科技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新建二级公路7684.123m,路基宽度12m。含大中桥472.5m/7座,涵洞25道,隧道2987m/座,配套建设防护、排水等附属工程。全线设计时速40km/h,隧道设计时速60km/h。项目计划总投资52393.6696万元。

广元市朝天区省道410线朝天城区

过境段项目

1、生态环境

①施工期

本项目对生态环境的影响主要表现为植被和耕地减少、生态和景观影响、工程取弃土和水土流失等方面。施工期应妥善暂存表土,用于绿化和植被恢复;限定施工人员的活动区域,尽量控制施工动土范围;防止燃油泄漏和机械检修、冲洗废水等随意排放;对于施工人员产生的垃圾集中进行收集处理;生活污水利用现有生活污水处理设施集中处理后作为农林灌溉用水,禁止粪便和生活污水不加处理,任意排放。

②运营期

运营期施工临时占地将逐渐得到恢复,道路绿化工程也将同步完成,这在一定程度上能提高区域生态环境的质量,有利于生态环境保护。

2、水环境

①施工期

施工机械跑、冒、滴、漏的污油及露天机械被雨水等冲刷后产生油污染,施工驻地的生活污水、生活垃圾管理不当也会对周围水体造成一定的污染,临河路段进行引道路基开挖、填筑时若防护不当会有土石进入河流,堆放的建筑材料管理防护不当被雨水冲刷。生活污水设生态厕所,处理后肥田。施工营地生产废水经沉淀隔油后回用,不外排。严禁将各类废水排入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和湿地自然保护区内。

②运营期

初期雨污水在无防护措施的情况污染水体,危化品运输事故污染水体。运营期运输危险化学品车辆在所经水域存在发生可能引起水体污染的交通事故的概率较小,通过制定应急预案和设置相应的警示、防撞、收集处理设施后,交通事故而污染桥下水体的情况能够得到有效控制。在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内设置保护区边界标识牌,设置限速等标志,在桥梁两侧设置桥面径流系统及事故收集池,设置视频监控系统,禁止危化品车辆通行;一旦发生风险事故,立即启动风险应急预案。

3、大气环境

①施工期

工程施工期空气污染主要是扬尘污染,主要污染物为TSP,其次为沥青熬炼、摊铺时的烟气和动力机械排出的尾气污染物,其中尤以TSP对周围环境影响较为突出。配备洒水车,对沿线施工便道、未铺装的道路以及进出堆场的道路应经常洒水。优化选址,合理布置拌合站。

②运营期

运营期在公路两侧特别是敏感点附近加强绿化,既可净化吸收车辆尾气中的污染物,又可美化环境改善公路沿线景观;加强交通管理,禁止尾气超标车辆上路行驶;定期对路面进行清扫等。

4、声环境

①施工期

施工期噪声影响主要表现为施工道路交通噪声对两侧居民的干扰,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夜间禁止施工。

②运营期

运营期控制主干道通行车型,禁止农用车、拖拉机等高噪声车辆通行;在环境敏感地段,要控制车速,禁止鸣笛。

5、固体废物

施工期固体废物主要包括废弃土石方、建筑垃圾和施工人员生活垃圾,其中废弃土石方在设置的弃渣场进行处置,拆迁建筑垃圾部分用于施工营地和临时占地中场地平整,其余运送附近的城市垃圾处理场处理,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经堆肥处理或送各路段附近的城市垃圾处理场处理。施工期应在施工集中场所设置临时垃圾收集桶,垃圾定期运送附近城镇垃圾处理场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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