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引进加工企业。落实土地、税费等10余项优惠政策,对购买机械设备的给予最高300万元补助,建设收储库棚500平方米以上的每平方米给予50元补贴,成立收储点的每年给予每亩300元用地租金补助。目前,已引进秸秆生物质颗粒燃料加工企业1家,年产能达6万吨。
(2)实施集中收储。引导企业在沙河、中子等片区规划建设秸秆收储点5个,以每吨不低于100元的价格进行收购。鼓励偏远乡镇各村集体经济组织、专合社等上门收购、统一回收转运,并给予每吨300元补贴。目前,已建成收储点1个,预计其余4个站点年底建成。
(3)积极鼓励消化。对采购使用秸秆生物质颗粒燃料的企业按100 元每吨给予补贴。目前,已与三元茧丝绸公司达成意向协议,预计年可消耗秸秆1000余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