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元市利州生态环境局关于2020年6月22日拟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脱硫脱硝除尘技改等2个项目)
来源:利州生态环境局 浏览量:4334 发布时间:2020-06-22 分享: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2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0622-2020626日(共5个工作日)。

        话:0839-55729125572913

        址:广元市万缘新区玉潭路50号利州区政务服务中心C区二楼利州生态环境局窗口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拟批准的建设项目:

序号

项目

名称

建设

地点

建设

单位

环境影响

评价机构

项目

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脱硫脱硝除尘技改项目

四川省广元市利州区三堆镇高桥村

广元市高力水泥实业有限公司

四川兴环科环保技术有限公司

企业对原有窑头和窑尾除尘器进行改造维修(主要为更换滤袋、对锈蚀部位进行挖补、对净气室和进出风管道进行防腐等),同时针对窑尾废气新建一套氨法脱硫系统达到有效的脱硫备用,另外针对原2014年已经验收的一套SNCR脱硝系统进行改造(主要为更新系统设备,包括喷射系统和二次分配柜),使企业窑头和窑尾废气中颗粒物、SO2NOx达到省定C类企业减排标准

1水环境影响:本次技改工程不新增废水。2大气环境影响:本次技改项目为环保治理工程,能有效的降低废气中SO2NOx、颗粒物等主要污染因子的排放。根据项目实际情况,以窑尾废气排气筒为点源,以颗粒物、NOxSO2和氨作为污染因子对其进行预测;以窑头废气排气筒为点源,以颗粒物作为污染因子对其进行预测。根据AERSCREEN估算模型预测计算,项目有组织排放废气最大落地浓度较小,占标率较小;项目厂界浓度满足大气污染物厂界浓度限值,且厂界外大气污染物贡献浓度不超过环境质量浓度限值,因此项目不需要设置大气环境防护距离,采取上述措施后本项目营运期所产生的大气污染物对区域大气环境的影响较小。3声环境影响:根据项目脱硫系统生产设备清单,项目新增的主要产噪设备为氨水输送水泵2台。项目整个脱硫系统位于原水泥厂区范围内,且位于厂区中部,距离四周厂界具有一定的距离;且技改前四周厂界噪声背景值相对较低,不会给四周厂界噪声造成明显的不良影响。结合项目外环境关系可知,水泥厂四周500m范围内没有敏感点分布,项目技改后四周厂界噪声值变化不大,可以实现达标外排。4)固体废物本次技改项目新增固体废物为脱硫系统固废(主要成分为硫酸铵),属于一般工业固废。留在回转炉内燃烧,不外排。不会对环境产生明显不良影响。5环境风险:根据识别,项目主要环境风险为氨水泄漏和废气事故性排放;由于氨水储罐不新建,直接依托厂区内现有设施;根据调查,目前企业配备的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和应急措施相对较完善,且自从企业氨水储罐建成至今,一直未发生环境风险事故;废气设置有自动在线监测系统,及时监测废气排放情况,确保达标排放。6)总量控制根据企业排污许可证可知,企业SO2排放总量为83.8t/aNOx排放总量为1024t/a,颗粒物排放总量为132.1t/a(以《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4915-2013)进行核算)。本次技改项目,实现了SO2NOx和颗粒物的减排,其他污染因子不变。根据工程分析可知,技改后SO2NOx和颗粒物的允许排放量以C类企业排放标准进行核算。故本次技改后企业SO2排放总量为20.95t/aNOx排放总量为384t/a,颗粒物排放总量为44.03t/a。本次技改项目,企业SO2排放总量减少62.85t/aNOx排放总量减少640t/a,颗粒物排放总量减少88.07t/a故本次技改后企业污染物实现了减排,减排后SO2放总量为20.95t/aNOx排放总量为384t/a,颗粒物排放总量为44.03t/a

项目在四川省在线监管平台上进行了备案:川投资备[2020-510802-30-03-462807]JXQB-0097号。

2

鱼河采石场碎石加工、销售迁建技改项目

广元市利州区荣山煤矿水泥厂内

广元市利州区荣山镇鱼河采石场

德阳显众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项目位于广元市利州区荣山煤矿水泥厂内,开展“鱼河采石场碎石加工、销售迁建技改项目”,主要从事碎石、沙的生产,主要工序包括破碎、二次破碎、制砂、洗砂等,本项目不设矿区,不涉及砂石开采。该项目建成后形成年产5万吨碎石、沙的生产规模。

工程总投资6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40万元,约占总投资的6.6%

施工期:废水:施工废水经简易沉淀池沉淀后用于场地降尘,生活污水经过防渗漏简易预处理池处理后用于农肥。噪声:采用低噪设备;合理布局;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加强管理。废气:禁止在风天进行渣土堆放作业;文明施工,采取湿法作业等。固废:拆除后设备报废,外售废品回收站;弃土、弃渣严禁随意倾倒;选择合理的渣土运输路线。

营运期:废气 :车辆运输扬尘实施洒水抑尘;堆场粉尘设置防风抑尘网,定期对场区周边洒水;装卸作业过程采用环保除尘雾炮机(移动式)、喷淋等措施;加工过程粉尘通过车间密闭,设置喷淋装置降低产尘量。废水:生产废水经絮凝剂+沉淀池处理后回用于生产;车辆清洗废水经沉淀池沉淀后循环利用;废水经预处理池预处理后用作林地施肥。噪声:选用低噪声的生产设备,在建筑上采用隔音、隔离等措施后,并在平面布置上实现了合理的声学布置,减少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固废:项目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沉淀池污泥定期打捞至暂存间,自然沥干5-7天后,定期将污泥清运至附近砖厂;废机油妥善收集后交资质单位处置。

环境风险防范措施:车间内建立完善的消防设施;各类危险废物暂存区密封,四周设置围堰,地面、围堰及裙角进行重点防渗;厂区内设置1处事故池。

项目在四川省在线监管平台上进行了备案:川投资备[2020-510802-30-03-462068]JXQB-0094号。

主办单位:广元市生态环境局 备案号:蜀ICP备19028361号-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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