朝天区“四项措施”狠抓排污许可证办理工作
来源:市生态环境局 浏览量:915 发布时间:2020-06-30 分享:

1)分类清查、摸清底数。综合利用环境统计、第二次污染源普查初步成果、环境执法等管理手段,对辖区内企业全面调查摸底,按行业类型逐一确定须发放排污许可证企业。剔除不属于该行业范围、不在核发范围、长期停产、不符合产业政策等企业,形成发证清单。

2)严格把关,强化监管。对符合排污许可证发放条件的91个行业242家企业单位进行全面核实,指导企业如实填报污染物排放申请表,严格审查办证申请材料。加大排污单位日常监督检查,及时纠正违反规定行为。对无证排污或未按排污许可证规定排污的,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罚。

3)系统培训,强化交流。举办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发证登记工作专题培训会,对排污许可证网上申报流程、审批流程等内容进行了专题培训。积极与企业交流。创建QQ工作群和电话咨询平台,解决企业在填报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帮助企业加快填报进度和填报质量。

4)及时汇总,确保进度。对工作进展情况、存在的问题和困难等情况及时上级主管部门汇总反馈,确保工作按期完成。截至目前,共完成160余家排污许可登记和排污许可证办理工作,预计8月底前全面完成该项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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