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元市2020年上半年重点污染源监督性监测报告
来源:市生态环境局 浏览量:26688 发布时间:2020-07-23 分享:

按照四川省生态环境厅办公室关于印发《关于做好2020年重点排污单位名录管理的通知》(川环办函〔2020〕16号)和《2020年全省生态环境监测方案》的通知》(川环办函〔2020〕55号)的要求,2020年市环境监测中心站及各县区环境监测站应对全市87家重点排污单位(其中:其中水环境重点排污单位37家、大气环境重点排污单位19家、土壤环境污染重点监管单位29家、其他重点排污单位2家,其中土壤重点排污单位按10%以上抽测,按3家统计)开展监督性监测,现将上半年监督性监测工作开展情况分析如下:

一、监督性监测总体情况

监督性监测工作开展情况。2020年上半年87家重点排污单位(全年实际监测不少于61家)实测11家,工作完成率为18.0%,其中水环境重点排污单位37家,实际监测3家,大气环境重点排污单位19家,实际监测8家,土壤环境污染重点监管单位29家,实际监测0家其他重点排污单位2家,,实际监测0家。监督性监测开展情况见表1

1 上半年开展监测重点污染源企业名单及监测情况说明

企业名称

类型

监测次数

监测情况说明

四川广旺能源发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赵家坝煤矿

水环境重点排污单位

2

旺苍县环境监测站完成监测工作

旺苍县城市污水处理厂

水环境重点排污单位

2

旺苍县宏达矿业有限公司

水环境重点排污单位

2

四川广元启明星铝业有限责任公司

大气环境重点排污单位

2

市环境监测中心站完成监测工作

广元博能再生能源有限公司

大气环境重点排污单位

2

四川虹禾晶科技有限公司

大气环境重点排污单位

1

四川北部电力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代池发电厂

大气环境重点排污单位

2

1季度由旺苍县环境监测站完成监测工作,2季度由市环境监测中心站完成监测工作

四川匡山水泥有限公司

大气环境重点排污单位

2

四川广旺能源发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电力分公司

大气环境重点排污单位

2

旺苍川煤水泥有限责任公司

大气环境重点排污单位

2

旺苍攀成钢焦化有限公司

大气环境重点排污单位

2

重点污染源超标情况。上半年实际监测的11家国控重点源企业中,达标率为100%,达标情况见表2:

2 上半年国、省控重点污染源超达标情况统计表

类别

重点源名称

达标情况

(是/否)

达标率(%

水环境重点排污单位

四川广旺能源发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赵家坝煤矿

100

旺苍县城市污水处理厂

旺苍县宏达矿业有限公司

大气环境重点排污单位

四川广元启明星铝业有限责任公司

广元博能再生能源有限公司

四川虹禾晶科技有限公司

四川北部电力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代池发电厂

四川匡山水泥有限公司

四川广旺能源发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电力分公司

旺苍川煤水泥有限责任公司

旺苍攀成钢焦化有限公司

二、结论

上半年重点污染源企业达标率与上年同期相比,重点排污单位达标同为100%,无变化。


附件:
广元2020年上半年监督性监测排放废气.xls
广元2020年上半年监督性监测排放废水.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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