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0年9月23日拟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来源:市生态环境局行政审批科 浏览量:6338 发布时间:2020-09-23 分享: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1个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0年923—2020928日(五个工作日)。

电话:0839-5572073

地址:广元市万源新区政务中心B区二楼30号窗口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拟批准的建设项目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白岩子石英砂岩矿开采项目

青川县竹园镇白岩子

青川英华矿业有限公司

汉中市环境工程规划设计有限公司

将矿区范围由0.0645km2扩大0.1643km2开采规模4t/a扩大至10t/a主要建设内容为新建1个风井(+750m)和1主井三(+570m,改造主井一二,新建1座排土场,新建1处工业广场(主要包括机修间、材料库、危废暂存间、储油区等扩建矿山道路约500m

生态:在排土场上方四周设置截洪沟,以减少汇水面积;下方应设置挡渣坝,挡渣坝应全部进行覆土绿化,恢复其破坏的植被;根据实际情况,合理的安排排弃计划,尽可能的边排弃边绿化。

废水:本项目排土场淋溶水、地下开采矿井涌水均能够通过沉淀后回用于开采过程各个产尘点,生活污水通过化粪池处理后回用于周边农田、林地施肥。

废气:本项目地下开采废气主要产生于凿岩、装卸、放炮等井下作业过程,主要表现为风井废气;同时项目地面生产过程中还会产生排土场装卸粉尘、运输道路粉尘。针对风井废气建设单位在各个巷道进行喷雾洒水降尘,同时拟在即将进行建设的坑道各掘进工作面、采矿工作面等处设置洒水管及喷雾装置;针对排土场扬尘购置1台洒水车,并在排土场配套1台雾炮机,喷雾洒水降尘;针对道路运输扬尘通过加强运输车辆的管理,降低车速,且运输汽车加盖防尘网,密闭运输,同时运输道路建立定期洒水的制度,定时洒水降尘。

噪声:采取设置高噪声设备设置减震垫,增加消声器,加强设备维护管理、利用建筑物墙体隔声、吸声,以及合理安排施工作业时间。

固废:危险废物(废蓄电池、废矿灯、含油手套、棉纱和废机油)临时储存于机修车间西北侧新建危废暂存间(占地面积10m2),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开采废石先回填地下采空区,其余排至矿区西北侧新建排土场;生活垃圾垃圾袋收集后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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