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11月广元市市本级“12369”投诉举报信息公开明细
来源:市生态环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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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0-12-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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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11月广元市市本级“12369”投诉举报信息公开明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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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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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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举报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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举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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举报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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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实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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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理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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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本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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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125100000210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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旺苍县建兴页岩砖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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废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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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诉人反映:广元市旺苍县东河镇卸甲碥社区旁建兴页岩砖厂,生产时粉尘、硫磺异味扰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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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属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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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11月19日,旺苍生态环境局执法人员开展了现场调查,经调查核实信访人反映“旺苍县东河镇卸甲碥社区旁建兴页岩砖厂,生产时粉尘、硫磺异味扰民”问题,不属实。 (一)有组织粉尘治理情况。该厂建设有脱硫塔,采用“双碱脱硫法”对生产过程中产生的二氧化硫、烟尘等有组织排放废气进行处理后,通过15米高的排气筒排放;执法人员现场通过PH试纸对脱硫循环水进行检测,试纸检测结果PH值为11-12,建兴砖厂自动加药机显示PH值为12.37。 (二)无组织粉尘治理情况。一是露天贮存的页岩等原料采取篷布覆盖措施,安装1台固定喷雾降尘设施,不定时进行喷雾降尘。二是建设物料堆棚,用以贮存煤炭等燃料,在堆棚内安装固定喷雾降尘设施喷雾降尘。三是对场地道路进行硬化,建设进出厂轮胎清洗装置,安排专人对场地进行清扫。 (三)废气排放监测情况。执法人员现场查阅建兴砖厂委托四川恒宇环境节能检测有限公司开展排污检测出具的《监测报告》(川恒检字〔2020〕第207WT03号),报告显示建兴砖厂脱硫塔排气筒排放的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和氟化物等污染因子排放浓度符合国家排放标准。 (一)严格日常环境监管。后期,旺苍生态环境局将加强对该砖厂的日常监管,督促其严格落实污染防治主体责任,加强环保设施的日常维护和巡检,提升精细化管理水平,确保环保设施正常运行,废气稳定达标排放,加强厂区和道路洒水降尘,降低扬、粉尘排放;督促其加强环境信息公开,主动接受周边群众和社会监督。发现企业涉嫌环境违法行为,严格依法查处。 (二)严格属地管理。东河镇人民政府严格落实属地管理和网格化环境监管职责,加强企业日常环境管理,做好周边群众解释和维稳工作,及时将企业生产和环境情况通告周边群众,确保群众环境知情权,防止矛盾激化,维护社会稳定。 (三)寻求矛盾化解途径。建兴砖厂始建于2006年3月,但随着城镇化的不断发展,2009年、2017年建兴砖厂周边陆续建成了广旺“756”、上城华府等居民小区,其中广旺“756”小区距离该砖厂约80米,虽然建兴砖厂落实了污染治理措施,做到了达标排放,但因小区距离太近,废气污染影响仍无法完全避免。旺苍县生态环境局已将该问题报旺苍县政府,积极寻求矛盾化解途径。在矛盾纠纷化解期间,旺苍生态环境局、东河镇人民政府将进一步加强对建兴砖厂日常环境监管,保障周边群众正常的生活工作环境不受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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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本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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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115108000209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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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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废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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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诉人反映:南河河水污染严重,每日下午河水水面呈现出白色泡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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属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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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元市生态环境局执法人员及时沿南河向上游排查了鱼洞河、两河、长滩河、南河,河面均漂浮有水泡,但未发现有工业企业向河道违法排污行为。同时四川省广元生态环境监测中心站对长滩河蒲家大院桥下水样进行了监测,监测结果显示水质达到《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 3838-2002)表1 Ⅲ类水质标准,南河水质无异常。 以上调查情况我单位工作人员已电话回复投诉人,投诉人对我局调查处理结果表示满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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