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12月广元市市本级“12369”投诉举报信息公开明细
来源:市生态环境局 浏览量:12564 发布时间:2021-01-08 分享:
2020年12月广元市市本级“12369”投诉举报信息公开明细
区(县) 编号 举报企业 举报问题 举报内容 查实问题 处理结果
市本级   201209510000021648 广元市领航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废气、噪声 投诉人反映:广元市旺苍县嘉川镇达钢炼钢厂,生产区域排放黑色浓烟,散逸的烟尘并伴随着噪声扰民。 属实    旺苍生态环境局进行了现场调查处理。经调查核实,其工商注册名实为广元市领航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其项目名称为“广元市领航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淘汰落后产能灾后重建20万吨/年离心墨铸管(6000kW高炉煤气综合利用发电装置项目”。 该公司位于旺苍县嘉川镇庆寨村,总投资约2.3亿元。2009年12月25日,领航科技取得原环境保护部《关于四川省达州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广元领航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淘汰落后产能灾后重建20万吨/年离心球墨铸铁管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环审〔2009〕566号),2011年1月13日,领航科技取得原四川省环境保护厅《关于广元市领航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淘汰落后产能灾后重建20万吨/年离心墨铸管(6000kW高炉煤气综合利用发电装置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川环审批〔2011〕221号)。项目设计建设内容主要包括:原料系统、烧结车间、高炉熔炼车间、球墨铸管车间、6000kW高炉煤气综合利用发电装置。目前球墨铸管系统暂未建设外,其余已建成投运。因市场原因,领航科技于2013年3月27日正式停产,2020年5月12日启动复产检修工作,9月26日正式开展高炉点火调试工作,现处于正常生产。 (一)反映的“生产区域排放黑色浓烟,散逸烟尘扰民”问题,属实。经现场调查核实,领航科技主要大气排污口共有3个,分别是高炉热风炉烟囱、烧结主抽风机烟囱、余热发电烟囱。该公司已在高炉炉前和槽下分别安装了布袋除尘器,烧结机尾安装了1套静电除尘器。该公司在物料堆存过程中,采取了篷布覆盖措施,设置了5台喷雾机,同时采用彩钢瓦对物料传输带进行了封闭。12月15日至16日,该公司委托四川省中环博环境检测有限责任公司进行了有组织废气、无组织废气、噪声检测。《检测报告》(中环博检字第2020HW12064号)显示,该公司高炉热风炉烟囱、烧结主抽风机烟囱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均达标,厂界无组织粉尘和昼间噪声也符合国家标准。余热发电烟囱因检测平台和检测孔不规范,暂不具备检测条件,未开展环境检测。但该公司因长时间停产,导致部分生产、污染治理设施设备年久失修,企业在复产调试过程中,出现偶发性设备故障,导致烧结等个别工序存在粉尘“跑、冒、漏”现象,烟囱排放口也存在烟色异常情况。 (二)反映的“生产噪声扰民”问题,属实。经现场踏勘,领航科技在生产过程中主要噪声源包括铸铁机安全报警鸣笛声、余热发电锅炉蒸汽吹扫声、铸铁机出铁口的落铁打砸声。由于降噪措施不完善,企业精细化管理不够,导致生产过程中噪声扰民情况发生。目前,领航科技已优化警示方式,及时将铸铁机安全报警鸣笛声改为光线闪烁报警,同时停止了余热发电锅炉蒸汽吹扫,降低了噪声对周边环境的影响。针对铸铁机出铁口间发性落铁打砸声的环境问题,领航科技已制定整改方案(领航公司字〔2020〕84号),预计2021年3月前完成整改。 处理情况 (一)坚持问题导向,压实企业污染防治主体责任。旺苍生态环境局严格落实省、市企业复工复产相关要求,主动靠前服务,加强对企业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指导和帮扶,帮助企业找准问题,全面督促企业整改环境问题。一是责令领航科技严格对标对表环评文件,进一步完善脱硫脱硝等大气污染防治措施,加强各类环保设施的巡检和维护,确保大气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二是要求该公司提升精细化管理水平,加强源头管控,严格落实进出车辆篷布覆盖和轮胎清洗措施,加强厂区货运道路的清扫保洁,降低无组织粉尘对周边环境的影响。三是要求该公司倒排工期,加快推进铸铁机出铁口间发性落铁打砸声的治理,降低噪声对周边住户的影响。四是要求该公司于2021年1月20日前完成余热发电烟囱整改,建设规范的检测孔和检测平台,加强自行检测和信息公开。 (二)加强属地管理,落实网格单位环境监管责任。10月19日,旺苍生态环境局组织旺苍经济开发区、嘉川镇政府、嘉川镇庆寨村委会、领航科技召开了专门的信访协调会,通报了企业存在的环境问题,要求嘉川镇政府和嘉川镇庆寨村委会加强属地管理,充分发挥镇、村、社环境矛盾纠纷基层化解作用,协调好厂群关系,为企业生产发展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旺苍经济开发区积极督促企业按时按质完成环境问题整改,确保企业合法、合规生产。 (三)加强日常环境管理,严格落实企业污染防治主体责任。一是该公司严格企业环境管理,加强污染治理设施的日常运行、维护管理,确保正常稳定运行,污染物达标排放。二是针对存在的环境问题,立即制定整改方案,落实整改措施和时限,按时完成整改,整改完成后进行全面监测。三是主动接受群众监督。加强与周边群众的沟通,及时通报企业环境情况和排污情况,邀请群众代表对企业环境进行实地参观考察,确保群众环境知情权。 
市本级  201211510800020854 不详 固体废物 投诉人反映:嘉陵江嘉陵街道段河面漂浮垃圾较多,河边有污水,且气味刺鼻。 属实     我局立即安排执法人员会同市水利局进行了现场调查。 12月9日上午,我局执法人员会同市水务局相关人员到现场进行调查,发现嘉陵江嘉陵街道段河面确有垃圾漂浮,投诉人所反映问题属实。经调查,河面漂浮的垃圾主要为生活垃圾,经对嘉陵江大西街码头及上游岸边进行排查,未发现有向河道乱倒垃圾和违法排污行为,我局现场要求码头加强管理,严禁垃圾和生活污水下河。同时,市水务局已对河面漂浮的垃圾进行了打捞清理清运。 后期,我局将会同水利、住建、城管等相关部门加强对嘉陵江河道日常巡查检查,加大宣传教育,严厉打击向河道乱扔、乱倒垃圾污染公共环境的行为,保护嘉陵江水质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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