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1年4月15日作出的审批决定的公告
来源:市生态环境局行政审批科 浏览量:4482 发布时间:2021-04-15 分享: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1年4月15日我局对1个辐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和1个项目入河排污口设置论证报告作出审批决定。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1年4月15日-2021年4月23日(7个工作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电话:0839-5572073

通讯地址:广元市万缘新区政务中心B区二楼18号市生态环境局窗口

编:628017

2021年4月15日作出的审批决定

序号

项目名称

审批文号

审批时间

1

苍溪县中医医院新增数字减影血管造影系统(DSA)项目

广环审 〔20214

2021.4.14

2

宝轮工业园给水工程和污水处理工程项目技改及配套管网工程入河排污口设置论证报告

广环审 〔20215

2021.4.15


附件:
广环审〔2021〕4号 新增数字减影血管造影系统(DSA)项目.doc
广环审〔2021〕5号 关于宝轮工业园给水工程和污水处理工程项目技改及配套管网工程入河排污口设置论证报告的批复.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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