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1月生态环境大事记
来源:市生态环境局 浏览量:18370 发布时间:2022-03-17 分享:

1月4日,市委副书记、市长董里主持召开市政府常务会议,传达学习全国公共机构能源资源节约和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会议及省政府第88次常务会议有关精神,强调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聚焦碳达峰碳中和远景目标要求,有力推动本部门(单位)节约能源资源和生态环境保护工作。

1月5日,旺苍县委书记唐文辉主持召开县委常委会会议,深入学习《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重要论述》《四川省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和彭清华同志表态讲话精神,听取东河流域良好水体保护工作情况汇报,安排部署相关工作。

1月11日,市委八届二次全会审议通过《中共广元市委关于深入贯彻省委十一届十次全会精神加快建设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典范城市的决定》。

1月12日,市委副书记、市长董里主持召开市政府常务会议,学习国务院《地下水管理条例》,安排有关工作。

1月12日,市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领导小组副组长罗云赴剑阁县督导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信访问题、长江生态环境突出问题整改情况。

1月18日,美丽四川建设年轻干部培训班第5调研组来广元开展加强环境风险管控提升环境应急能力调研并召开座谈会。

1月20日,省委书记、省人大常委会主任彭清华参加省十三届人大五次会议广元代表团会议,彭清华指出要加强生态治理和环境保护,着力夯实绿色本底。

1月20日,市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领导小组副组长罗云带队到苍溪县调研督导生态环境保护督察问题整改工作。

1月24日,市委常委、副市长孔祥泉代表市委、市政府慰问广元市学术技术带头人、环境监测高层次人才、广元生态环境监测中心站副站长赵洪兵。

1月24日,省委副书记、省长黄强主持召开省政府常务会议,决定命名成都市郫都区、青川县等14个县(市、区)为四川首批省级生态县(市、区)。

1月28日,市委书记邹自景主持召开常委会会议,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政治局第三十六次集体学习时的重要讲话精神,安排部署我市碳达峰碳中和工作。

1月28日,市委书记邹自景主持召开市林长制全体会议,安排部署有关工作。

1月28日,利州区委副书记、区长郭祖炎主持召开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工作攻坚专题会,研究部署春节期间烟花爆竹禁放工作。

1月29日,市委副书记、市长董里主持召开市政府常务会议,传达学习省政府常务会议关于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部署要求和省污染防治攻坚战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大气污染防治常态化管控工作的通知》精神,安排部署春节期间烟花爆竹管控工作。

1月31日,利州区委副书记、区长郭祖炎到东坝街道、嘉陵街道和南河街道开展烟花爆竹禁燃禁放督导巡查工作。


主办单位:广元市生态环境局 备案号:蜀ICP备19028361号-5
联系电话:0839-3310888   监督电话:0839-3310888   地址:四川省广元市利州区苴国路795号广元国际酒店斜对面
   网站维护:广元市电子政务外网运营中心
政府网站标识码:5108000016 川公网安备5108000200024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