苍溪“六措施”规范医疗废物无害化处置
来源:本网或转载 浏览量:2351 发布时间:2011-12-12 分享:

苍溪现有县级医疗机构7家,乡镇(中心)卫生院67家,个体诊所145所,村卫生室642个。随着一次性医疗用品的普及,医疗废弃物开始迅速递增。为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苍溪县在本地没有医疗废物集中处置中心的情况下,采取六项措施规范了医疗废物的无害化处置。

一是强化责任落实,实行一把手负责制,将医疗废物管理工作纳入各医疗机构的年度工作目标考核。二是健全规章制度,要求医疗单位建立严格的医疗废物登记制度,对医疗废物的来源、种类、数量、交接时间、处罚方法及最终去向进行登记。三是强制消毒毁形,要求医疗机构购置毁形机,对一次性空针、输液器等医疗用品进行消毒毁形。四是严格分类收集,要求医疗机构购置专用包装物和容器,对医疗废物进行分类收集并贴上警示标识。五是加强暂处物管理,在各医疗单位设置医疗废弃物暂存室,并规定医疗废物暂存时间不得超过2天。六是规范无害化处置,指定遂宁市国中塑料制品厂负责对苍溪一次性医用塑料进行回收,并把其它经消毒毁形后的医疗废物进行焚烧或集中填埋。

目前,苍溪县的医疗废物消毒毁形、分类收集、规范处置均达到了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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