旺苍县根据与广元市人民政府签定的《“十二五”主要污染物减排目标责任书》,将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目标任务分解到各有关乡镇、县级有关部门和重点企业,纳入目标管理。按照减排年度计划,加大结构调整力度,加快减排工程建设进度,定期召开推进减排工作调度会。将对不能完成主要污染物减排任务、不及时提供相关资料和数据的部门、重点企业和个人,进行通报和行政问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