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管理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广元市鸿飞建材有限公司年产20万立方米加气混凝土砌块项目作出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决定。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竣工验收决定的建设项目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15年12月21日-2015年12月25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决定要求听证。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年产20万立方米加气混凝土砌块项目
建设单位:广元市鸿飞建材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广元市经济技术开发区袁家坝有色金属工业园区
工程投资:总投资27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71万元。
工程建设情况:项目于2008年7月开始建设,2010年4月建成。
环评编制单位:广元市新希望环保科技开发有限公司
环保设施设计单位:广元市鸿飞建材有限公司
环保设施施工单位:广元市鸿飞建材有限公司
验收监测单位:广元市环境监测中心站
二、环境保护执行情况
广元市鸿飞建材有限公司年产20万立方米加气混凝土砌块项目在主体工程立项、设计、施工和试生产过程中,依据国家有关环保政策要求,环保设施执行了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和同时试生产的“三同时”制度,目前各项环保设施运行状况基本正常。
三、验收监测结果
根据广元市环境监测中心站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表》(广环监验字[2014]第27号),验收监测结论如下:
1、 废气监测结果
验收监测期间,厂区无组织排放废气颗粒物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二级标准。锅炉除尘器出口废气中烟尘、二氧化硫、烟气黑度指标均达《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3271-2001)表1、表2二类区Ⅱ时段标准。
2、噪声监测结果
通过技术改造,厂界噪声3个噪声监测点位的昼间噪声监测等效声级均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限值。
3、公众参与
验收监测期间,对项目周边人员进行了调查,调查采用发放公众意见调查表的方法。共发放调查表13份回收12份。调查结果表明,被调查者对该项目的建设其中9人表示同意,1人反对,2人无所谓,支持率75%。
4、 环境管理检查情况
该项目制定了环境保护规章制度。成立环保工作领导小组,由公司领导、生产厂长、安全环保职能部门、车间、仓库、机修部门的主要负责人组成,落实环境保护各项工作要求。
四、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1)验收监测单位:张锐 15082800861
(2)建设单位:李小军1588353006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