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2018年环境信访工作要点》的通知
来源:广元市环保局 浏览量:7025 发布时间:2018-04-11 分享:

广环办〔2018〕60号


广元市环境保护局

关于印发《2018年环境信访工作要点》的通知

各县区环保局,经开区环保分局

现将《2018年环境信访工作要点》印发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抓好贯彻落实,并于12月15日前将年度工作总结(电子文档和正式文件扫描件)报市环保局。

联 系 人:市环境监察执法支队   杜丽萍

联系电话:0839—3310884

附件:《2018年环境信访工作要点》

广元市环境保护局

2018年4月8日

2018年环境信访工作要点

2018年是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的开局之年,是改革开放40周年,是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实施“十三五”规划承上启下的关键一年。全市环保系统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全国、全省信访工作会议精神,紧紧围绕环境保护中心工作,自觉践行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增强做好环境信访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以依法及时就地解决群众合理诉求为目标,深化信访工作制度改革和信访法治化建设,强化源头预防和责任落实,排查化解突出环境信访问题,切实维护群众合法环境权益,促进社会和谐稳定,为建设美丽广元作出新的贡献。

一、推动依法及时就地解决群众合理诉求

(一)加强源头预防。一是畅通信访投诉渠道。进一步畅通来信、来访、网上、微博、微信、12369等信访投诉渠道,及时受理、办理,按要求分类回复信访人,确保群众反映的问题“事事有着落,件件有回音”;二是提高初次信访办理质量。进一步规范信访事项的办理,不断提高办理质量。对初次信访,负有直接监督管理职责的环保部门要履行好首办职责,认真调查处理群众反映的问题,严格执法,依法查处整改到位,切实解决群众反映的环境问题,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环境信访问题的发生;三是加强风险预警防控。建立健全环境信访风险预警防控机制,完善重要敏感信访信息工作制度,加强对苗头性、倾向性、预警性信息的收集研判,对垃圾处理、污水处理、涉危涉化等项目可能因“邻避”问题引发社会稳定风险的信息及网络舆情要高度关注,及时发现,并进行认真核查。制定完善应急处置工作预案,加大与其他有环保职责部门的协调联动,有针对性地做好风险防范和矛盾化解工作。

(二)化解矛盾纠纷。健全完善环境信访积案化解长效机制,推动领导干部接访下访包案化解积案难案,防止问题累积、矛盾激化。认真开展环境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全力打好重点群体、重点问题、重点人员环境矛盾纠纷化解攻坚战,严防各类风险交织、集聚升级,推动突出环境矛盾大化解、大解决,确保环境矛盾纠纷减存量、控增量,实现重点人员案结心结同步解、不反复。建立环境信访重点人员台帐,用心用情做好政策落实、思想疏导、教育稳控、帮扶关爱各项工作。

(三)创新工作方法。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信访工作系列重要指示,积极顺应社会主要矛盾新变化,深入研究环境信访投诉新特点,准确把握环境信访工作新规律,不断创新工作方法,综合运用法律指引、经济调节、协商民主、公开听证、道德教化、心理疏导等手段,努力把群众合法合理诉求解决好。特别是对涉众、涉稳型环境信访问题,要在当地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充分发挥当地信访工作联席会议和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工作领导小组的作用,积极引入社会力量参与化解;对历史遗留问题,坚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因案施策化解,善于把解决实际问题和解决思想问题结合起来,引导信访群众确立与当前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的理性预期,自觉维护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对心态失衡、行为失常的特殊上访人员,加强心理疏导、人文关怀,坚决防止发生极端恶性信访事件。

二、推动信访法治化建设不断向纵深发展

(一)持续推进依法解决环境信访问题。认真落实环保部印发的《环境信访法治化建设实施方案》,结合本地工作实际,全面提升环境信访工作法治化水平。深入推动依法决策、依法行政,严格按照法定权限和程序,依法履行职责,依法化解矛盾,最大限度减少遗留问题,实现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相统一。强化法律在化解环境信访问题中的权威地位,杜绝“法内问题法外解决”,不突破底线,不乱开口子。

(二)持续推进依法分类处理工作。全面落实访诉分离制度,把涉法涉诉信访纳入法治轨道解决。认真落实环保部《关于改革环境信访工作制度依照法定途径分类处理信访问题的意见》、《环保领域信访问题法定途径清单》等文件要求,把符合条件的信访事项导入行政处罚、行政许可、行政调解、行政复议等法定途径。细化本单位依法分类处理信访诉求的责任清单、工作标准、办理时限。健全完善环境信访工作机构同责任部门的沟通协调机制,加强对疑难复杂诉求甄别引导,做到依法分类处理有入口、走得通、可操作。

(三)持续推进信访法治宣传教育。充分发挥信访机制作用,了解民情、集中民智、维护民利、凝聚民心。积极鼓励和引导群众参与环保,加强环境污染公众监督,形成全社会广泛参与的强大合力。通过网站、接访场所等加大对信访群众法治教育,广泛宣传依法逐级走访和分类处理的意见清单,引导群众逐级走访、精准信访,理性表达诉求,让群众明白自己既有依法反映诉求的权利,也有自觉遵守法定程序、服从合理合法终结处理结果的义务,逐步树立“无理不能取闹、有理也要依法理性反映诉求”的正确导向。

三、推动信访工作责任层层传导压紧压实

(一)严格落实工作责任制度。完善信访工作责任体系,逐级传导责任。领导干部要切实履行好“第一责任人”和“一岗双责”责任,在定期定点接待群众来访的基础上,针对梳理出的环境信访积案难案,采取带案下访、重点约访、主动家访、跟踪回访等方式,增强接访实效,推动督促环境信访问题的解决。

(二)强化环境信访工作督导检查。要强化督查督办,以依法、及时、就地解决环境问题为导向,加强环境信访事项办理督查督办。要借势中央、省环保督察以及即将开展的重点区域重点问题专项行动,加大受理办理和督查督办力度,严肃查处环境违法问题,推动解决群众身边的突出环境问题。要充分借助信访工作联席会议牵头揽总作用,强化综合协调、组织推动、督导落实,加大会商力度,对久拖不决、群众反映强烈、社会关注度高的重大疑难问题,跟踪督办、推动化解。国家信访局将联合有关部门对环保等重点领域突出信访问题、突出地区进行不打招呼地检查抽查、通报督办,环保部也将以问题为导向适时组织开展重点信访问题督导。各县区要对辖区内重点信访问题办理情况进行自查,真正做到程序合法,案结事了。

(三)统筹整合社会力量参与。健全完善社会力量参与信访工作机制,邀请“两代表一委员”、法律工作者、心理咨询师、社会工作师等社会力量参与化解信访矛盾纠纷。全面推行信访事项第三方评价,加强与科研院所和社会组织深度合作,推动疑难复杂信访案件案结事了、息诉息访。建立信访调解与多元化解联动机制,通过行业性、专业性调解组织,及时有效化解矛盾纠纷和信访问题。

四、加强业务规范化建设,提升信访工作能力水平

(一)进一步规范信访基础业务。坚持来信来访必登,有序规范接访,全面准确规范登记各类信访事项。进一步细化明确信访事项受理办理、复查复核、督查督办等各环节业务规范和工作标准,健全完善信访业务制度体系,实行精细化管理。加强全国环境信访信息系统、12369环保举报管理平台和省厅领导信箱的应用,进一步加大信、访、网、电等各类平台系统的对接和整合力度,健全完善网上流转、部门办理、群众评价、全程监督的信访事项受理办理机制。

(二)进一步加强环境信访队伍建设。各县区环保局要高度重视和加强环境信访队伍的建设,加大培训力度,提高广大环境信访干部业务技能、化解信访疑难问题、应对复杂局面的能力。今年将实施环境监测环境监察执法垂直管理,在改革过程中要统筹考虑环境信访机构和队伍建设问题,要统一、规范设置信访机构,固定信访工作管理人员,增加资金投入,确保环境信访工作有序开展。

(三)进一步强化环境信访信息公开。各县区环保局要将法定途径优先实施意见及清单、信访受理渠道、接待场所信息、群众举报情况和查处结果。逐步加大信访事项办理的“台、报、网”公开工作,主动接受公众监督,主动回应社会关注的环保热点,提高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每月的10日前在环保网公开上月群众举报情况和查处结果。

(四)进一步做好重点时段环境信访工作。各县区环保局要认真总结党的十九大及中央环保督察期间环境信访工作好经验、好做法,巩固成果、完善机制、加强统筹、精心安排,全力做好全国“两会”、庆祝改革开放40周年等重要节点信访工作,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五)搞好档案的管理,实现信访工作痕迹化。各县区环保局要建立环境信访工作流程,除严格按照时限件办理情况在环境信访系统和12369环保举报热线系统进行录入外,建立好环境信访工作台账,并将环境信访工作文件,案件办理各类执法文书认真收集、整理、归档。实现信访工作痕迹化,确保群众提出的信访行政复议案件有证可查,也使信访工作经得起上级部门的检查。

(六)逗硬考核,确保工作的落实。各县区环境信访件办理实效、办理质量(回复报告内容按照中央、省环保督察要求要素齐全)群众满意度、是否按时上报相关材料、重复投诉情况等,市环保局将信访工作纳入年度考核的内容,严格逗硬考核。

抄送:市委群工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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