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川县环保局从10月份开始,利用一个月时间对全县建设项目进行了专项执法检查活动。
活动由分管副局长牵头,相关股室人员组成检查组,主要开展:一是查清是否存在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环保准入要求的违法建设项目;二是检查2009年以来在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手续和环境影响评价审批文件的环保措施是否落实;三是检查2009年以来已经投产的建设项目是否办理环境影响评价审批和环保“三同时”验收等环保手续。
通过专项检查,对存在环境污染隐患的建设项目,依法责令其停止建设或生产。对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环保准入要求的违法建设项目,会同相关部门或提请县政府依法进行了取缔或关闭。对未办理环评审批和环保“三同时”验收手续的,依法责令其停止建设或停产,并限期补办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