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州区环境保护局关于2018年6月12日拟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学工桥至109厂道路工程)
来源:广元市环保局 浏览量:3928 发布时间:2018-06-12 分享: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18年6月12日-2018年6月19日(共5个工作日)。

电        话:0839-5572913(5572912)

地        址:广元市利州区万源新区政务服务中心C区二楼环保窗口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拟批准的建设项目:

序号

项目

名称

建设

地点

建设

单位

环境影响

评价机构

项目

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学工桥至109厂道路工程

广元市利州区回龙河工业区

广元市利州区交通运输局

河南可人科技有限公司

学工桥至109厂道路工程路线全长1966.53m,本项目路线起点接拟建道路下西大道K0+150,终点接109厂东北方向入口道路。道路等级为城市次干路,为双向四车道。建设工期18个月。工程总投资22390.6106万元,其中环保投资897万元,约占总投资的4.01%

施工期:生态:施工活动严格在征地范围内进行,施工便道及临时占地要尽量缩小范围。减少对林地和耕地的占用;剥离表土,确保肥力较高的表土层用于工程后期的土地复垦或景观绿化美化工程。大气:在工地现场周边设围挡,进场道路洒水,散装物料运输时注意采取密封或围护,建筑垃圾及弃土及时清运;施工车辆必须实施限速行驶;堆场以毡布覆盖,裸露地面进行硬化和绿化;废水:生产废水,经修建的临时沉淀池处理后,全部循环回用,不外排;生活污水经过化粪池处理后排入城市污水管网。噪声:按规定申领夜间施工证,同时发布公告最大限度地争取民众支持和谅解,对于夜间施工噪声大的作业点,必要时可通过设置简易挡墙等围护设施降噪。

营运期:废水:运营期废水为路面雨水径流,经雨水篦子排入排水管网,最终汇入当地地表水体,不会造成对环境的污染影响。废气:车辆尾气通过大气稀释扩散,对环境影响很小。噪声:在韩家厢和杨家岩街道第一排建筑物设置隔声窗;道路两侧加强绿化,加强道路运输管理。固废:固废主要来自来往人员产生的垃圾和车辆撒落的固废分类收集,环卫人员将其集中收集后,运至当地的垃圾填埋场集中处置。

环境风险防范措施1)回龙河桥梁外侧设置集水槽,在桥梁两端各设30m3事故沉淀池1座,共设2座事故收集池对路段径流初期雨污水(前20分钟)进行收集处理,防止路面发生危险品事故对水体造成直接污染。(2)在回龙河桥梁两侧醒目位置设置限速、禁止超车等警示标志,要求危险品车辆限速通过;并在路面两侧设置连续的防撞墩,防止液体化学危险品或石油类事故污染。

其它部门意见:项目经广元市利州区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学工桥到109厂道路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广利发改发【2017176号)立项同意;项目取得广元市国土资源局利州区分局《关于学工桥到109厂道路工程用地预审意见》(广国土资利区函【2017288号);广元市城乡规划建设和住房保障局颁发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同意项目选址和用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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