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环保局开展第一季度数据有效性审核工作
来源:科技标准与监测科管理员 浏览量:1308 发布时间:2012-04-19 分享:

按照《污染源自动监控管理办法》和《污染源自动监控数据有效性审核管理办法》相关办法,我市从2010以来,坚持每季度对我市国、省控企业的自动监测数据进行技术审核。

       近日,我市2012年第一季度国、省重点监控企业自动监测数据有效性审核工作正式开始。科技标准与监测科、污染防冶科、总量科、市环境监察执法支队、市环境监测站、信息中心等相关科室按照职责分工,认真参与审核工作,广元高金食品有限公司、广元市海天实业有限责任公司、广元广旺卢家坝水泥有限公司、四川川煤广旺水泥股份有限公司剑阁分公司等11家排污单位的自动监控设备数据已通过有效性审核。

  市环保局总工程师乔梁对审核工作提出意见,一是监测站要提前安排部署比对监测工作,为管理部门提供充分的分析时间;二是监察支队要加大执法力度,对自动监控设备需要整改的企业要规定时限,按期完成整改。三是信息中心对出现异常数据或掉线的企业要及时通报管理部门。四是污防科、总量科针对审核工作中发现的问题要提出意见。

主办单位:广元市生态环境局 备案号:蜀ICP备19028361号-5
联系电话:0839-3310888   监督电话:0839-3310888   地址:四川省广元市利州区苴国路795号广元国际酒店斜对面
   网站维护:广元市电子政务外网运营中心
政府网站标识码:5108000016 川公网安备5108000200024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