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党风廉政教育制度》的通知
来源:本网或转载 浏览量:1873 发布时间:2012-03-06 分享:

各科室、直属单位:

为切实加强全局党员干部党风廉政教育,有力推进具有环保特色的廉政文化建设,特制定党风廉政教育制度。

一、警示教育

每年集中统一举行23次党员干部警示教育大会。教育的重点对象是副科级以上领导干部,采取集中组织观看专题警示教育片、参加市上召开的廉政教育大会、组织到监狱直观感受服刑人员的以身说法、参观革命传统教育和廉政教育基地等方式,对党员干部开展针对性强、灵魂触动大的警示教育。

二、纪律教育

确定每年7月为党风党纪教育月。结合庆祝“七一”建党节活动,对全体党员集中开展党的纪律教育、先进性教育、感恩教育,使党员干部进一步从思想上明确党的纪律既是执行政策的保证,更是推动环保事业发展的根本保证。

三、会前学法讲纪倡廉教育

召开党组会、局务会、中心组学习会前,由党组书记、局长和纪检组长向参会人员宣讲时实法纪,以增强教育的前瞻性和实效性。

四、党课教育

局党组要严格坚持党课教育制度。每年由党组书记向全体党员和入党积极分子讲12次党课,以增强党员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的先进性和纯洁性的党性修养教育。

五、短信提示教育

由纪检组、监察室建立廉政短信库。在每年“五一、中秋、国庆、元旦、春节”等重大节日之际,向全局副科长以上领导干部发送廉政短信,提示保持政治安全、身心健康。

 

 

 

二〇一二年二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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