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5年5月14日拟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
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2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15年5月14日至2015年5月27日(共10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839-5572073(广元市环保局行政审批科)
传 真:0839-5572073
通讯地址:广元市万源新区政务中心B区二楼
邮 编:628017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一、拟批准的建设项目
序号 |
项目 名称 |
建设 地点 |
建设 单位 |
环境影响 评价机构 |
项目 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朝天区鲜销蔬菜深加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
广元市朝天区七盘关工业园区 |
广元市梓曾食品有限公司 |
中国工程物理研究院 |
广元市梓曾食品有限公司拟投资9500万元在广元市朝天区七盘关工业园区新建新鲜蔬菜加工厂。项目占地40273.9m2,建设内容为:生产厂房3栋及相关配套设施、配套生产设备和办公设施。计划年鲜销蔬菜10万吨,加工蔬菜5万吨。 |
施工期:施工期采取合理布局施工机械,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减缓施工噪声对周边环境影响。加强施工期噪声污染控制,尽量采用低噪声施工机械,实行规范施工严禁使用高噪声设备,确保噪声不扰民。弃渣及时送弃渣场堆存。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妥善处理。尽量减少新增水土流失。施工废水经沉淀、隔油处理后回用,不外排;生活废水旱厕收集用于农肥。按国家和广元市城市建设施工环境管理要求,采取设置挡墙封闭施工,冲洗出场运渣车车轮,防止渣土带入区域环境的措施。 营运期:锅炉使用清洁能源天然气做燃料,废气排放能够达到《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限值;食堂油烟通过油烟净化器处理,经烟道至楼顶达标排放。产生的生产、生活污水经自建的一体化污水处理设备处理后达《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3095-1996)一级标准后排入潜溪河;生产固废收集后运回蔬菜基地堆肥消纳,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可回收的交由物资部门,不能回收的经收集后同职工生活垃圾由市政环卫部门清运至当地垃圾处理场进行妥善处理,沉淀池污泥定期清淘并交由市政环卫部门清运至当地垃圾处理场进行妥善处理。噪声经隔声、吸声、消声、减震等措施,实现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3类标准。 |
2. |
唐家河国际大酒店(一期)项目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
青川县青溪镇 |
青川县唐家河国际大酒店有限公司 |
新疆鑫旺德盛土地环境工程有限公司 |
项目位于青川县青溪镇,占地42563㎡,总计建筑面积20364㎡,建筑密度27.65%,容积率0.48,绿地率35.24%。主要建设内容为:新建标准客房、商务房、豪华套房等共计183套(共计床位274床),共计建筑面积9800㎡;建设具备会议、KTV、演出等功能的多功能厅1座,建筑面积622.28㎡;建设餐厅、茶坊、泳池、桑拿部等休闲娱乐服务场所,以及进行绿化、电力、给排水、消防、环保等公用配套设施。 项目总投资9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费用为188万元,占总投资的2.09%。 |
⑴废水:施工废水经隔油、沉淀后回用。生活污水经临时旱厕收集后还田。营运期经隔油池处理后的餐饮废水汇同生活废水一起经自建污水处理站(二级生化处理工艺)处理后达标排放。 ⑵废气:施工期采取架设2.5~3m高墙,封闭施工现场,基础开挖作业应采取洒水湿法抑尘,施工场地裸土进行覆盖,清运土方渣土运输车辆顶部应密闭、车辆出场应冲洗车轮,防止渣土带入城市环境的措施防治施工扬尘污染。 项目使用清洁能源,餐饮油烟废气经油烟净化器处理通过预留烟道收集后达《饮食行业油烟排放标准》(GB18483-2001)标准排放,其油烟排放口的布设应满足《饮食业环境保护技术规范》(HJ554-2010)的要求。 ⑶噪声:合理安排施工布置和施工时间,施工场周围设置临时声屏障,防止施工噪声扰民,确保工程边界噪声达标。 发电机、变电器、水泵、通风设备等强噪设备应采用先进的低噪设备,合理布设并采取有效隔声、降噪、减振措施;加强车辆以及停车场的管理,通过限制车速、禁止鸣笛、规范秩序等措施,确保环境噪声达标排放。 ⑷固体废物:建筑垃圾部分回收利用,其余及时清运至政府指定的地点,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本项目评价不包含温泉建设内容,如建设单位之后拟实施温泉项目的建设,则必须另外进行环境影响评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