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4年10月17日拟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来源:广元市环保局 浏览量:2396 发布时间:2014-10-17 分享: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1个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141017日至20141030日(共10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839-5572073(广元市环保局行政审批科)

真:0839-5572073

通讯地址:广元市万源新区政务中心B区二楼

编:628017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拟批准的建设项目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

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新建粮食储备库及6万吨稻谷精加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广元市利州区大石食品工业园

广元市粮食储备库

中国工程物理研究院

主要建设内容为4万吨标准仓房(4栋),6万吨稻谷精加工生产线(含厂房)、检化监控中心、业务用房、汽车衡及地磅房,原料简仓4个,油泵房、水泵房、消防水池、机修器材库、配电房、油罐2000吨、大门及门卫室等配套设施设备。项目总投资7980万元

(一)施工期

施工期采取围挡墙、封闭施工现场,基础开挖作业应采取洒水湿法抑尘,施工场地裸土进行覆盖,清运土方渣土运输车辆顶部应密闭、车辆出场应冲洗车轮,防止渣土带入城市环境的措施防治施工扬尘污染。

施工废水经隔油、沉淀后回用。生活污水用作当地农肥,不外排。

合理安排施工布置和施工时间,施工场周围设置临时声屏障,防止施工噪声扰民,确保工程边界噪声达标。建筑垃圾部分回收利用,其余及时清运至政府指定的地点,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二)营运期

废水:项目无生产废水产生。现大石食品工业园污水管网与大石镇污水处理厂还未接通,污水管网接通前本项目生活污水经预处理池处理后交由周边农户作为农肥;园污水管网与大石镇污水处理厂接通后,生活办公污水经预处理池处理达《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的三级标准后排入工业园区管网,由园区管网进入广元市大石镇污水处理厂,处理后达《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B标,排入南河。

废气:粮食进出仓库产生的粉尘主要是来粮初清筛分,设备自带布袋除尘器进行除尘,粮食进出仓库产生的粉尘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 1996)中颗粒物排放要求。稻谷精加工粉尘通过离心风机和脉冲除尘器相结合的二次除尘工艺,稻谷精加工产生过的粉尘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 1996)中颗粒物排放要求。项目熏蒸密闭粮仓,达到熏蒸杀虫时间后,利用设置的轴流风机强化通风,磷化氢浓度达到《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TJ36-79)中规定。

噪声:本项目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噪声源主要为稻谷精加工生产线设备、油泵、水泵、通风机运行过程产生的噪声。拟采取的降噪措施主要是设备选型时基础减震加固、用轻质隔音墙密封隔噪等措施,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3类标准。

固废:员工生活垃圾,预处理池产生的污泥,稻谷精加工产生的杂质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稻谷精加工产生的稻壳、米糠、碎米、选剩米分类收集放至项目中设置的可回收资源暂存处,定期出售给回收利用企业;熏蒸药剂使用后的残渣、设备维护产生的少量机油和废棉纱,分类收集,暂存至项目设置的危废暂存间,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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