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启动重污染天气黄色预警的通知
来源:广元市环保局 浏览量:5645 发布时间:2017-12-29 分享:

 

特急

广重污染天气应急2017〕2

 

广元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办公室

关于启动重污染天气黄色预警的通知

各县区政府,市级各部门,广元经济技术开发区、市天然气综合利用工业园区管委会,各企事业单位:

    受西北地区沙尘天气影响,大量颗粒物从12月29日凌晨6时左右快速输入我市,造成环境空气严重污染,主要污染物为可吸入颗粒物,预计颗粒物输入性影响将持续24小时以上。根据《广元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修订)》,决定从12月29日9时启动重污染天气黄色预警和Ⅲ应急响应。启动应急响应后,将实施强制性污染减排措施,请相关单位和企业减少污染排放。具体响应措施为:

一、健康防护措施

1.儿童、老年人和呼吸道、心脑血管病及其他慢性疾病患者尽量留在室内、避免户外活动,确需外出尽量采取防护措施,一般人群减少或避免户外活动;室外工作、执勤、作业、活动等人员可以采取佩戴口罩、缩短户外工作时间等必要的防护措施。

2.教育部门协调幼儿园、中小学校等教育机构取消户外活动。

3.卫生计生部门协调医疗机构适当增设相关疾病门诊急诊,增加医护人员数量,加强对呼吸类疾病患者的就医指导和诊疗保障。

二、倡议性污染减排措施

倡导公众绿色生活,绿色出行,尽量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或电动汽车等方式出行,倡导生产过程中排放大气污染物的企事业单位,自觉调整生产周期,减少污染物排放;在排放达标的基础上进一步提高污染治理设施效率。

    三、强制性污染减排措施

1.工业企业按照“一厂一策”采取降低生产负荷、加强污染治理等措施,重点排污工业企业至少减排30%的大气污染物排放量,其他企业最低减排15%的大气污染物排放量;加强环境监察和执法检查。

2.城市主城区停止室外喷涂、粉刷、切割、护坡喷浆作业;除应急抢险外停止施工工地的土石方作业(包括:停止土石方开挖、回填、场内倒运、掺拌石灰、混凝土剔凿等作业,停止建筑工程配套道路和管沟开挖作业);建筑垃圾和渣土运输车、砂石运输车辆禁止上路行驶;加强施工扬尘环境管理和执法检查。

3.城市主城区禁止货运车辆入城,加强交通执法检查。

4.加强道路洒水保洁降尘,增加洒水保洁作业频次,城市主城区行道树加大冲洗除尘。

5.城市主城区所有企业露天堆放的散装物料全部苫盖,增加洒水降尘频次。

6.城市主城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和露天烧烤。

7.禁止焚烧秸秆、垃圾、落叶、杂草,禁止露天生火取暖。

  

 

 

                       广元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办公室

                               2017年12月29日

 

 

 

 

 

 

 

 

 

 

 

 

 

 

 

 

抄送:省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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