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5年5月18日拟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来源:本站 浏览量:2587 发布时间:2015-05-18 分享: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广元欣妙酒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15年5月18日-2015年5月29日(共10个工作日)。

    电话:0839-5572073

    地址:广元市万源新区政务中心B区二楼环保窗口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1、拟批准的建设项目名称:广元欣妙酒庄建设项目

    2、建设地点:广元市昭化区鸭浮村五社

    3、建设单位:广元欣妙酒庄有限责任公司

    4、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广元市新希望环保科技开发有限公司

    5、项目概况

    广元欣妙酒庄建设项目是由广元欣妙酒庄有限责任公司出资建设集文化、配套、商业、行政、金融、度假为一体的文化旅游综合体,项目总用地面积约40亩,总建筑面积39154m2,其建设内容包括地上建筑(3F会所裙楼、沿街裙楼和倒班宿舍、7F接中心,主要包括餐饮区、休闲娱乐区(酒吧、KTV)、办公区、会议区、配套宿舍区、商业区、宾馆区)、地下建筑(地下车库及设备用房和物管用房、猕猴桃果酒调制体验中心)。猕猴桃果酒调制体验中心主要为猕猴桃果酒生产工艺路线展示及提供游客体验式服务,不涉及发酵环节,直接外购猕猴桃原酒进行勾兑,产量不超过3t/d。

    项目总投资79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68万元,约占总投资的0.9%。

   6、报告表提出的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⑴废水:施工废水经隔油、沉淀后回用。生活污水经临时旱厕收集后还田。营运期经隔油池处理后的餐饮废水汇同生活废水一起经自建污水处理站(二级生化处理工艺)处理后达标排放。

    ⑵废气:施工期采取架设2.5~3m高墙,封闭施工现场,基础开挖作业应采取洒水湿法抑尘,施工场地裸土进行覆盖,清运土方渣土运输车辆顶部应密闭、车辆出场应冲洗车轮,防止渣土带入城市环境的措施防治施工扬尘污染。

    项目使用清洁能源,餐饮油烟废气经油烟净化器处理通过预留烟道收集后达《饮食行业油烟排放标准》(GB18483-2001)标准排放,其油烟排放口的布设应满足《饮食业环境保护技术规范》(HJ554-2010)的要求。

    ⑶噪声:合理安排施工布置和施工时间,施工场周围设置临时声屏障,防止施工噪声扰民,确保工程边界噪声达标。

    发电机、变电器、水泵、通风设备等强噪设备应采用先进的低噪设备,冷却塔合理布设,并采取有效隔声、降噪、减振措施;商业店铺应加强管理并严格控制营业时间;加强车辆以及停车场的管理,通过限制车速、禁止鸣笛、规范秩序等措施,确保环境噪声达标排放。

    ⑷固体废物:建筑垃圾部分回收利用,其余及时清运至政府指定的地点,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⑸项目水保方案已经广元市昭化区水务局批复(昭水函【2014】56号);项目总量指标已经广元市环境保护局确认(广环办函【2015】17号)。

    7、其他:本项目评价不包含温泉建设内容,如建设单位之后拟实施温泉项目的建设,则必须另外进行环境影响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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