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管理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四川长虹欣锐科技有限公司平板显示模组配套电源技改项目(一期年产400万台电源)作出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决定。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竣工验收决定的建设项目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14年7月9日-2014年7月15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决定要求听证。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平板显示模组配套电源技改项目(一期年产400万台电源)
建设单位:四川长虹欣锐科技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广元经济开发区王家营都市工业园
工程投资:总投资7500万元,环保投资为113万元,占工程总投资的1.51%。
工程建设情况:该项目于2010年6月开工建设,2011年7月建成。本次建设内容为新建电源大楼,并对原有焊接烟气收集及处理设施进行技改,新建职工倒班房一栋、固体废物回收站一座和篮球场等配套设施。项目设计生产规模为600万台/年(PDP电源150万台/年,LCD电源450万台/年),设计生产线12条,实际建成10条生产线,其中4条投入生产,实际生产能力为400万台/年。
环评编制单位:西藏国策环保工程有限公司
环保设施设计单位:广州市环境保护工程设计院有限公司成都分公司
环保设施施工单位:成都爱思特环境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验收监测单位:广元市环境监测中心站
二、环境保护执行情况
按照国家有关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该项目进行了环境影响评价,履行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审批手续。
建设的环保设施及采取的环保措施主要有:生产车间每条生产线都建设有废气收集管道,并配套废气处理系统;对主要声源采取了消声、隔声、减振等措施。对各类固废进行分类收集、管理、存储和处置。
公司制定有《四川长虹欣锐科技有限公司环境保护制度》,成立了公司环境保护管理领导小组,配备了环保兼职管理人员。环保设施运行、维护正常,环评报告表及环保验收文件等材料均由公司厂办负责管理和收存。
三、验收监测结果
1、废气
验收监测期间,焊接工序外排废气中颗粒物、非甲烷总烃排放浓度均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二级标准。
2、废水
验收监测期间,项目外排废水中pH、SS、COD、氨氮、BOD5、动植物油、磷酸盐、阴离子表面活性剂、总铜和粪大肠菌群排放浓度均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一级标准的要求。
3、噪声
场界噪声均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限值。
4、环境风险应急预案及风险防范措施检查
公司制定有《四川长虹欣锐科技有限公司环保应急预案》,废过滤棉按危险废物相关要求,设立标志标牌,妥善储存,定期交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置,执行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制度。
四、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1)验收监测单位:徐俊 18981248873
(2)建设单位:刘春燕 152820055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