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元市环境保护局关于2015年12月31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决定公示
来源:本站 浏览量:1890 发布时间:2015-12-31 分享:

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管理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广元市肿瘤医院建设项目作出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决定。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竣工验收决定的建设项目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15年12月31日-2016年1月7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决定要求听证。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广元市肿瘤医院

建设内容:2013年,广元百康肿瘤专科医院(后名称变更为“广元市肿瘤医院”)投资3000万元在广元市上西街道则天北路社区上西金江路23号租用原有商业用房建设广元百康肿瘤专科医院。项目涉及改建建筑面积4185m2,建设内容主要为门诊大厅、病房、药房、医疗用房、办工用房等工程,并新建50 m3/d污水处理系统一套。该项目建设规模为设计床位150张,门诊就医人数约50人,共设有门诊大厅、泌尿科、皮肤科、内科、外科、妇科、急诊科、西药房、中药房等临床科室。全院有医护人员45人,全年工作365天,提供24小时医疗服务。

建设单位:广元市肿瘤医院

建设地点:广元市上西街道则天北路社区上西金江路23号

工程投资:总投资3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86.6万元,占总投资的2.9%。

工程建设情况:该项目于2013年5月开工建设,2013年12月建成,2014年1月广元市环境保护局以广环建试【2014】1号批准同意进行试生产。

环保设施施工单位:广元市肿瘤医院

验收监测单位:广元市环境监测中心站

二、环境保护执行情况

按照国家有关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该项目进行了环境影响评价,履行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审批手续。

建设的环保设施及采取的环保措施主要有:新建50m3/d医疗废水处理系统一套;对主要声源采取了隔声、减振等措施。建设医疗废物暂存间,并交有资质单位处置,对其他各类固废进行分类收集和处置。

三、验收监测结果

1、废水

验收监测期间,本项目污水处理出口废水中的废水中监测因子pH值、化学需氧量、五日生化需氧量、氨氮、悬浮物、动植物油、石油类、总铅、挥发酚、总氰化物、总汞、总镉、总铬、六价铬、总砷、色度、阴离子表面活性剂、粪大肠菌群均能够达到《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表2 预处理标准要求。

2、废气

验收监测期间,废水处理设施无组织排放废气中的硫化氢和氨氮排放浓度均达到《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8466-2005 )表 3最高允许浓度限值的要求。

3、噪声

验收监测期间,敏感点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 (GB12348-2008)表 1 中 2 类标准要求。

4、固体废物

本项目营运期主要固废为医疗废物、办公及生活垃圾。办公及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分别处理。医疗废物交由广元市垃圾处理厂处置。

5、工况

本次验收只针对实际建成的50张床位的环保设施竣工验收,项目床位超过50张时须重新申请验收。

6、环境风险应急预案及风险防范措施检查

该院制定了《环境污染事故应急处置预案制度》,预案规定发生污染事故后立即向医院领导和当地环保部门报告,规定了应急小组成员各自的工作职责,及环境污染事故发生时应采取的相应措施,随时对环保设施进行监督管理,发现问题及时整改,确保环保设施的正常运行。

7.公众意见调查

验收调查期间,对项目影响区域居民发放公众意见调查表10份,收到有效调查表10份。经统计,被调查者均对该项目环保工作表示满意,并同意验收。

四、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1)验收监测单位:赵先生 13881251635

(2)建设单位:陈先生 139812249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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