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新任领导干部廉政谈话、公开廉政承诺制度》的通知
来源:本网或转载 浏览量:7455 发布时间:2012-03-06 分享:

各科、室、直属单位:

为严格把住干部提拔任用入口关,杜绝防止带“病”提拔副科级以上领导干部,特建立《新任领导干部廉政谈话、公开廉政承诺制度》,并严格坚持执行。

一、县级干部的廉政谈会

凡是我局产生的新任县级干部,按干部管理权限,由市纪委组织廉政谈话。

二、科级干部的廉政谈会

局党组决定新提拔的科级干部,由纪检组组织廉政谈会。

三、公开廉政承诺

凡是由我局产生的副科级以上领导干部,都必须进行公开廉政承诺,接受全局干部职工的广泛监督。

四、公开廉政推荐干部

根据工作需要向市委推荐县级干部对象,必须经局党组集体讨论决定,以书面形式负责任的向组织推荐廉洁公认的干部。

 

 

 

 

 

一二年二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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